《成名之路》是好萊塢導演卡梅隆克勞根據自己經歷編導的電影,有著濃重的自傳色彩。當然同時販賣的還有好萊塢電影不折不扣的生意經。六七十年代對於美國人顯然是個精神敏感的詞,它已經超越了詞彙本身,有著精神的語義。當然《成名之路》在取得“真誠”的譽名時,票房成績更是令創作團體滿心歡喜。重新觀看這樣一部漂洋過海而來的好萊塢電影時,我卻發現到本片在遭遇中國現實時碰撞出的耀眼火花。
它簡直就是一部講述樂手與歌迷(包括樂評人)的現實教科書。他們之間的關係可以劃分為五個星級(注:星級指數與歌迷的精神尺度並不自然成正比。)藝術家大多缺乏理財或與人交際的能力,當然畢加索之輩除外。作為一個完整的團體經紀人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環。說得有些嚴肅些,關係到樂隊的生此存亡。具體可以詳見大牌經紀人的說辭。不知怎的,一談起經紀人我想到的就是大胖子唐金。這個臭名昭著的傢伙盛極一時,當時他手裡握著野獸泰森與霍利菲爾德兩個拳手。這個翻雲覆雨的傢伙就是這麼囂張,好像半個世界都在他的鼓掌裡。樂評人萊斯特更是直言不諱,他們會毀掉搖滾樂。
無論如何當傑夫對威廉的話筒說:搖滾樂要拯救世界時,你可千萬別當真。搖滾樂的感性革命到底何處是歸途,並不是誰可以決定的,至於答案,還是交給上帝或者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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