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材料可以作爲證明商標馳名的證據材料:
(壹) 證明相關公衆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
(二) 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注冊的曆史和範圍的有關材料;
(三) 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範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材料;商標註冊 香港商標註冊 中國商標註冊 成立公司
(四) 證明該商標作爲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作爲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
(五) 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材料,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産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區域等有關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