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一個人參與一項活動,
其動機可分作「外因」與「內因」。
「內因」簡而言之,就如岑SIR所言
「個人動力」,即自身的「理由」
或「藉口」,例如「我從未做過,所以想做」、
「好新奇,想試下」、「朋友玩,我又玩」等等。
即是說,這些「理由」及「藉口」是由
個人思維衍生出來,引致這個人對某活動存有迷思。
「外因」則指該活動對某人的吸引力,
即是說該活動的內容、時間安排、地點、
參加者對某人的重要性、能為某人帶來什麼得益等等。
當「外因」藉宣傳,令某人得到這資訊後,
「內因」就會產生,當「外」「內」有足夠
的量之時,某人就會參與,甚至持續下去。
(待續)
今日就算有十萬個開心,
都不如一次的不爽。
本身運動白痴的我
體能已接近0,
又沒有任何負重技巧,
第一次托艇平行不了之餘,
還差點閃傷腰骨。
向女友說是因平時沒時間做運動造成的後果,
得到的是殘酷的答覆,當場心涼。
以後有任何不快事情,都是自己解決擺了。
與人分享只會雪上加霜,
心情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