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等待的是離婚。
離婚後,又等待另一場結婚酒席。
我想...
既然結婚又何必有離婚的存在?
既然不滿相方又為何為了一時的滿足而結婚?
別人說,結婚是一種純潔的儀式,
不過現在就成了代表即將自由的儀式,
變得一文不值。
而今天我媽又向我爸說--
「我們離婚好了,我捱得好辛苦,我不想捱了,三個兒女交給你吧。」
這句,我心平淡著。
因為我聽了不只一次,而是數十次了,
遲一些可能上百次。
然而每次聽著,我也心想...
「那你當初為什麼生下我們?反正懷著我的時候,你也想打掉我啊!不是嗎?這是你親口說的。」
你知道嗎?
我知道你最初的想法後,我哭了...
哭得聲沙力竭....但你不知道,
反而是用一種平常的語氣說著..「我想打掉你的。」
我恨你啊,但是恨你有什麼用?
畢竟你養育著我,
儘管知道這事實後,我也不能反感於你啊。
只想知道你為什麼當初不堅持自己的意願,
把我打掉了....
好讓我不必在這裡受到任何語言的攻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