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阿邦,是個活潑,開朗的大男孩。在其他人眼中我只是個小朋友,但我認為自己已經長大了,不再是那個淘氣的小孩。
我興趣可多了,有足球,籃球,跳高,跳遠...但我最愛的,還是唱歌。
一星期會去兩三次,除了一些特別事情外。我雖然喜歡唱歌,但我有一個缺點,唱歌時會走音。
當朋友說要去「卡啦OK」唱歌,我也會跟隨他們去,但每次也不准我唱歌,大概是怕了我的歌聲吧!
所以每次也在呆呆的聽著他們唱。
但回到家後,我便會開著手機,然後跟著音樂唱。
可是,因為我的歌聲,令很多的鄰居也要走過來我家叫我不要再唱了,當他們走後,我還是繼續唱歌。
是了,為什麼我會喜歡唱歌?全因她-小雯。
小雯,是我的女朋友,在初中時已認識的。
當時,我們兩個被同學公認為「金童玉女」,我們只是當笑話而已。但想不到多年後,我們真的成了情侶。
她性格溫柔,細心,有愛心,是個很得體,不會胡亂說話的女孩。
但和我的性格是差天共地,根本想不到會在一起。
而小雯也能容忍我的歌聲,我真的很佩服她,雖然自己不知有多難聽,但有人欣賞,總好過沒有人聆聽呀!
這天,小雯說要和我到「卡啦OK」唱歌,既然是她自動提出,我怎麼能拒絕呢!我便一口答應她。
到了那間「卡啦OK」後,小雯立即帶我去了其中一間房。
小雯:「阿邦,你想唱什麼歌?我幫你點吧!」
我說:「讓我想想呀,什麼歌好呢?」
就在我猶豫不決不決時,小雯跟我說:「不如...唱『我不會唱歌』吧!」
我問:「喔?誰唱的呀,我沒聽過。」
小雯:「羅志祥呀!他的歌都很好聽。」
看見小雯那麼喜歡「我不會唱歌」,於是,我從這天開始,每天也在聽,唱這首歌。
「我努力唱完主歌 我忘了走音沒有 我到底哭什麼 哭什麼 明明搞笑的」這幾句便是這首歌的部份歌詞。
這幾句可以體會到,就算你唱歌走音,也要努力唱完這首歌。
歌詞的內容很好,而他本人也唱得不錯。
我真的想唱好給小雯聽,但我知道不可能。
過了幾天後,我終於懂得唱這首歌了!
我本想唱給小雯聽,但為免她覺得不安,所以沒有跟她說我懂得唱。
星期六的中午,小雯來到我家找我。
小雯:「阿邦,你有空嗎?」
阿邦:「我有空呀,有什麼事嗎?」
小雯:「我想約你去公園。」
阿邦:「沒問題呀!等我一下啦!」
小雯:「好吧!」
到了公園後,小雯一路上好像不安的樣子。
小雯:「阿邦!」
我問:「什麼?」
小雯:「沒...沒有事了。」
我問:「是不是有什麼煩惱呀?說給我聽。」
小雯:「我...」
我說:「?繼續說呀!」
小雯:「我....過了這個月就要去美國讀書了。」
我聽了後,很驚訝,很突然。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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