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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3 月 1 日  星期四   晴天


存在主義的少少簡介 分類: 未分類

祈克果,丹麥的哲學家

存在主義本質的概念﹕認為每個人來倒世上都是以單獨的個人出現, 雖然在集體中出生、生活、死亡,但是決定自己一生要成為怎樣一個人的還是由於自己決定。 

我們生來就像一個空白的容器,是命定的; 但是我們要在這個容器中裝入什麼生命的內容,創造出何種意義,卻操在我們手中。我們的存在是命定的,但本質卻是自由。

 

尼采,德國的哲學家--自由意志

 

他宣告說: 上帝已死,人們就完全自由了。 強調人的自由意志,認為假使我們釋出的自由意志能夠凌駕外界的力量, 則我們將更有創造力與原創性,這也就是他所謂的超人。 

 

他曾說:「只要擁有一項生存的理由 (why),我就能忍受任何如何 (how)。」  

 

He who has a“why” to live for can beer any “how”. 

 

又說:「那些沒有將我至於死地的事物,將使我更堅強。」這些看法後來都成為意義治療法的的基本精神。

 

60年代心理學界產生了號稱為心理學第三勢力的人本心理學--主張,應以正常人為研究對象,了解人性,發揚人性潛能;他們相信人的自由意志、尊嚴和價值的。

 

 

人生意義建立在價值感的獲得;Frankl幫助當事人尋求三種價值:

 

1.創造性價值:藉由創作、發明、工作中獲得成就感。

 

2.經驗性價值:可由美醜事物的接觸及愛與被愛的生活經驗中獲得。

 

3.態度性價值:可由成敗苦樂經驗及困境抉擇中學習獲得。

 

  生命意義因人而異,因時而異,因此我們不是問生命的一般意義為何? 而是問一人存在某一時刻中,其特殊意義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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