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體育老師怒罵我的那個情境,不斷不斷在腦海失控地播放著,彷彿那種聲
音真實得像自己再次身在其境。不憤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復,只有愈想愈增加心
裡的不滿。
開學以來,我被訓導了兩次,這是第二次。因為我撤了謊(其實我自己也搞不清
楚有無做過)而被批評了十多分鐘。令我心情波動的那些話,我現在也能清清楚楚
地寫出來:「我現在再給你一個機會!我一定會認住你--xxx!你再這樣,我必定會令
你無好日子過!」(根本是小事一則,她只是小題大造!)
她一邊說,一邊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態,再加上幾分的囂張,真是酷斃了!使
我不禁目不轉睛地注視住她。
她注意到我仰慕的眼神,擺出一個高不可攀的神情,與我對視。最後,她抵擋
不住我的「電眼」攻擊。把她的眼睛電得乾旱,所以她無耐轉過了目光。
我已經有了心理準備,這件事可能會在教員室內成為閒話便飯、街知巷聞。
陌生的老師會出奇地認識你; 一個老師對你那件事的訓話,會一模一樣、原裝地
出自令一個老師口中,然後再向你勸告多一次; 亦可能在你不知情下,或在你和同
班同學面前含沙射影地作為教書時的反面教材...
很討厭這種在背後被指指點點的生活!
老師可以知道學生的底細,但同學不可以; 老師可以在大庭廣眾大罵學生,更可
能在其他人面前斷章取義。但學生不可以反駁老師罵語中的不禮,要忍氣吞聲!否
則你會更麻煩!最簡單的罪名就是當學生衝動、憤怒的時候最易犯的錯--
態度不知悔改、無禮貌!!!
Why?Why?Why?因為這是老師的權利,他們需要尊嚴,令學生尊重、馴服。
難道學生不需要尊嚴和自尊心嗎?那怎樣自信地與同學相處?要他們每天在所有人
面前赤身做小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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