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之禮治、韓非之法治與現代國家之法治,三者有其歷史交互傳承之關聯性,亦有環境導致「事異則備變」之相異性。孰優孰劣,實無斷然之判別,畢竟,思想家所貢獻之理論要據,皆為其所見當時國家政治、社會之紛亂,以運用智慧為國家尋求一解決問題之方法。故無論方法之影響為何,若欲以結果評價之好壞,追溯思想家立論屬好屬壞,是否過於偏頗。
由於獻公、孝公歷世圖霸,成就秦之發達。自戰國中葉周顯王十年(B.C.359),秦孝公任商鞅定變法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怯於私鬪,鄉邑大治。」秦王的蓄志久,潛力深,益以商鞅之任法唯刑,遂創獲暴發戶之成果;然商鞅任法唯刑何以能實行於秦,乃由於秦之民族性與特殊環境使然。
秦之富國強兵,歷代均循商鞅所採之農戰政策。自秦之後,歷代君王均崇法家之說,而佐以縱橫之術。法家學說固然目標在於一統天下,然進行之法則,卻為國內之統一。荀子曾言:
堯伐驩兜,舜伐有苗,禹伐共工,湯伐有夏,文王伐崇,武王伐紂。此四帝兩王皆以仁義之兵而行於天下也。(<議兵篇>)
此為荀子期藉兵力以達天下統一而和平之意。
中國於秦始皇二十六年統一天下,三十七年其崩於沙丘,翌年天下大亂,秦祚因之而亡,計秦之一統,前後不過十年。於此十年之中,雖無新思想之產生,卻使法家思想發揮極大之效力。始皇曾讀韓非之書,大嘆「與之游,死不恨矣」。韓非、李斯俱事荀子,不過韓非不見用於世,故立言而無立功,李斯無任何著作稱世,卻因見用於秦,故立功而未立言。因之,韓非為法家思想之理論家,李斯則堪稱法家思想之政治實行家,其「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之言,與荀子非十二子、韓非棄儒之意不謀而合。荀子曾言:
今諸侯異政,百家異說,則必或是或非,或治或亂。(<解蔽篇>)
韓非據此觀念,亦言:
海內之士,言無定術,行無常議。夫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時而至,雜反之學不兩立而治。今兼聽雜學,謬行同異之辭,安得無亂乎?(<顯學篇>)
李斯則將荀子之意見應用於政治上。
秦後既以法家思想作為政治制度實行之標準,「重農抑商」為秦後各朝奉為圭臬之經濟政策,究其背景,乃因儒家思想成為中國正統文化使然。此外,秦後中國思想極受法家影響,於制度面(實際面)之作法皆採行富國強兵,富國多半為軍事而存(當然亦為養民),此導致中國古代僅於重文教或重富國強兵兩面作選擇。
迄秦以後,學術由多元變為一元,即便為解釋儒家經典之儒生,亦因懼怕君威,無法真正解釋出儒家之微言大義,其幾乎僅對背經典及對表面文字作解釋,故中國儒家學術思想,至秦以後學者之不求甚解,已完全變質。此外,由於先秦儒家對民間影響力猶存,朝廷制度之施行即便採用法家學說,仍不得不以儒家學說作表面潤飾,否則易招人民反感,而失民心;且由於漢武帝崇儒,雖儒生(守舊派)之地位仍不致動搖。
據此,荀子處於儒家立場,首先提出以禮為主、以法為輔之政治理論模式。其一方面強調禮之作用,認為「禮者,人道之極」(<禮論篇>),甚至可包容天地,然又深刻瞭解儒家專守禮治之嚴重缺陷,故崇尚一方以禮德化之,另一方又須以強制性之法實行政治之功能,二者相輔相成,以能收良好之政治實效。
其弟子韓非將法術勢合一成為一赤裸裸之專制集權理論,於韓非觀之,臣下對君主「惟其言而莫之違」(<難一篇>),為理所當然之事,君臣關係之核心為君有權利無義務,臣則祇有義務而無權利。通常一執政者尚能從臣下違背自己意願之言行中接受教益,而韓非之集權情結甚至超越當時之統治者,完全撇棄儒家禮治觀點,其學術自覺傾向於依附權勢之心態暴露無疑,因而韓非之論點極受秦王喜愛,因其投合專制君王之口味。
然荀子所言卻為改造後之儒家理論,雖遭後世純儒所排斥,卻因秦後統治者為政治上之需要,而以民心換取政權之向背,使得荀子又儒又法之理論深為統治者所喜愛;尤於秦滅亡後,更證實君王為除有法治、威勢之餘,仍須贏得民心,政權纔得以保固。荀子之禮法思想雖於當時和秦朝並無被確定為官方之正統指導思想,然自漢朝起直至清朝之中國法律制度基本上為於其指導下發展之。學界普遍認為,漢朝法律制度屬禮法結合之始端,魏晉南北朝為禮法進一步結合時期,唐律則作為中國法系之代表--亦一切以禮為準,為禮法結合之典範,之後王朝均以唐律為楷模。由此,足見荀子影響之深遠,其於中國法律史上地位無人能比。無怪乎,譚嗣同先生特指出:「二千年來之學,荀學也。」
梁啟超於《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中亦云:
漢世六經家法,強半為荀子所傳,而傳經諸老師又多故秦博士。故自漢以後,名雖為昌明孔學,實則所傳者,僅荀學一支派而已。
郭沫若於《十批判書.荀子之批判》中則認為:
漢儒總匯百家,而荀子實開其先河。
漢代以降帝王無不於骨子裡服膺此種理論。雖武帝獨尊儒術,然因君王統治廣大王土,加以人口眾多所致,不得不採用「法」使萬物、萬民齊一,且帝王又為鞏固自己之威勢,防人臣之迫害,亦須民意之歸向,故「外儒內法」用意明顯。然荀子既儒又法思想令其始終無法被塑造為偶像、尊為聖人,此實為不平。其中重要之緣由莫過其「性惡論」之提出。
荀子云:
凡人之情者,堯舜之與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與小人,其性一也。(<性惡篇>)
論人性,個個相同,人人平等,聖君與屠夫並無區別,屠夫是人,聖君亦不是神。任何人均無理由強迫或欺騙他人迷信或崇拜自己,任何人亦無須支持或崇拜他人,如此,從而使專制者之擁有專制權力失去重要之理論依據。荀子又云:
貴為天子,富有天下,名為聖王,兼制人,人莫得而制也,是人之情所同欲也。……名聲若日月,功績如天地,天下之人應之如影響,是又人之情所同欲也。(<王霸篇>)
每個人皆貪得無饜、欲無止境,皆追求富貴、名利和權勢,世間之君王卻可一切皆滿足。因此,人人皆欲為君王,君王其實就為黎民之父母,而非救世主,此為其個人情欲惡性發展之結果。職是之故,此對於荀子何以無法被尊為聖人有其必然且無法解釋之因。
至漢代,荀子之威望日高。司馬遷於《史記.儒林列傳》中曾云,自孔子死後,「孟子、荀卿並列,咸遵夫子之業而潤色之,以學顯於當世。」司馬遷於是將荀子和孟子並列為〈孟子荀卿列傳〉,認為荀子曾於稷下學宮「三為祭酒」,齊襄王時「最為老師」,亦言其「推儒、墨、道德之行事興壞,序列著數萬言而卒。」於〈呂不韋列傳〉亦云:「荀卿之徒,著書布天下。」司馬遷對荀子之簡略評述,集中代表當時人之基本看法。董仲舒之「大一統」思想,即不能謂其與荀子之「大一統」思想毫無聯繫,甚而有些為直接源於荀子思想;董仲舒之「性三品說」,即於「覽孫、孟之書」以後提出者。班固之《漢書.藝文志》亦將《荀子》視為「七十子之弟子」後之代表作,對荀子思想亦作極高之評價。
有些論著認為,漢代學者將荀子和孟子並列,為「荀孟並尊」時期。其實,當時之思想家對荀子之尊奉大大超過孟子。此可據劉向之評論、董仲舒、王充等人之著作中得到證實。董仲舒對荀子之思想作如斯評價:
「性有善端,動之愛父母,善於禽獸,則謂之善;此聖人之善也。」(<深察名號>)
萬民之中既有高於禽獸之「善質」,則即可能通過教化,使之趨善。自人性有善質推導教化之必要性,乃為董仲舒「教化」論之出發點,如其云:
善出於性,而性不可謂善。……性者,天質之樸也;善者,王教之化也。無其質,則王教不能化。無其王教,則質樸不能善。(<實性>)
性為先天:「天所為,有所至而止,止之內謂之天」;善為通過後天教化而成:
米與善,人之繼天而成於外也。……止之外謂之王教。(<實性>)
董子此論與荀子「化性起僞」、「聖人之教」實不謀而合。
漢代以後,三國兩晉南北朝,直至隋唐,對於荀子皆多加褒揚,或把荀子和孟子並稱。至唐代,荀子之聲譽依舊高居,多可看思想家們將其與孟子並列。然荀子歷史地位至中唐以後即開始產生變化。此變化之肇端,即韓愈對荀子學說作--「大醇而小疵」之評論。其實,韓愈本意並不為貶低荀子。韓愈將《孟子》和《荀子》作對比,認為《孟子》為「醇乎醇者也」,《荀子》則「考其辭,時有若不粹,要其歸,與孔子異者鮮矣。」此意味,《孟子》和《荀子》相較,《荀子》過於駁雜。韓愈於許多場合褒揚荀子,如宋代學者唐仲友亦承認此點,如其云:「董仲舒、韓愈皆美卿書。」近代學者蕭公權先生亦認為:
史稱愈平生立言「以興起名教弘獎仁義為事」。宋人亦多奉為儒家正統。雖然,就其政治思想觀之,愈推尊孟子,貶抑荀卿,而其尊君抑民之說,實背孟而近荀。韓氏論政之要旨在認定人民絕無自生自治之能力,必有待於君長之教養。蓋「民之初生,固若禽獸然。」「有聖人者立,然後教之以相生養之道。為之君,為之師。」……昔荀子謂「君者善羣者也。」「百姓之力待之而後功。」韓氏引申其言曰:「栗稼而生者也。若布與帛,必蠶績而後成者也。其他所以養生之具,皆待人力而後完者也,吾皆賴之。然人不可偏為,宜乎各致其能以相生也。故君者理我所以生者也,而百官者承君之化者也。」……而君獨「管分之樞要」,居至尊之地位,「是故君者出令者也。……君不出令則失其所以為君。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民不出栗米麻絲、作器皿、通貨財以事其上則誅。」依韓氏之論,政治社會為一分工合作之組織。今於臣民之失職而欲誅之,於君之失職則僅謂失其所以為君,而不加罪責。……然孟子與齊宣王問對,以「四境之內不治則如之何」為疑,暗示失職之君當與失職之臣並遭廢棄。其說與此相逕庭,則謂韓繼孟學者誠未免近誣也。
唐代思想家、文學家柳宗元則十分尊奉荀子,經常引用《荀子》一書中之話語以增強文章之說服力,其〈封建論〉一文即引用《荀子.勸學篇》有關「善假於物」之語,引用時亦特別標明「荀卿有言」。由此可見,荀子之語,於唐代人們心目中確有極高之威望。與韓愈同一時期之楊倞,則高度稱頌荀子,謂其為「真名世之士,王者之師。」對其《荀子》一書亦作高度評價。其認為《荀子》「立言指事,根極理要,敷陳往古,倚挈當世,撥亂興理,易於反掌」,其可以「羽翼六經,增光孔氏,非徒朱子之言」。其更為《荀子》作校注。 此對《荀子》之廣泛流傳,起相當大之作用。
韓愈評荀子之「大醇小疵」說,至宋代成為理學家鞭打荀子之鞭。理學家一心欲剷除荀學之影響,正如明代文人所指出者:
宋儒頗加詆黜,今世遂不復知有荀氏矣。
荀學何以於宋明時期受之冷落,主因在於宋明理學家之興起。宋代以後之理學家認定「理」先天地兒存在,將抽象之「理」道為形而上學永恆之宇宙本體,為產生世界萬物之根源。此套理論實於荀學相對立。理學認定「行事在天」,然荀學認為「天人相分」。欲要推行理學者,愈發覺荀學之礙手礙腳,於是出現排斥、反對荀子學說之言語。
宋明時期,於一波波反荀、排荀思潮中,亦有不少思想家挺荀,以公正之立場予荀子肯定之評價。如明代文人歸有光於〈荀子序錄〉中云:
當戰國時,諸子紛紛著書,惑亂天下,荀卿獨能明仲尼之道,與孟子並馳。頤其為書者之體,務當於文辭,引物聯類,蔓衍夸多,故其間不能無疵,至其精造,則孟子不能過也。……迨宋儒頗加詆黜,今出遂不復知有荀氏矣。悲夫!學者之古人之書,能不惑於流俗而求自得於心者,蓋少也。
此對理學家「尊孟抑荀」之思潮表示強烈不滿。李贄亦提出自己之見解,其於〈荀子〉云:
荀與孟同時,其才俱美,其文更雄杰,其用之更通達而不迂。不曉當時何以獨抑荀而揚孟也。中間(按:指《荀子》)亦尊周孔,然非俗所以尊者;亦排墨子,亦非十二子,然亦非世俗之所以排、所以非者。
李贄認為荀子「通達而不迂」,不如孟子那般「執定說以聘己見」。亦即,荀子能對諸子百家進行廣泛之兼容並蓄,不若孟子那般固執己見。此一見解有其見地,亦有可置信處,從而亦引起思想界對荀子思想之廣泛重視。
至清代,隨著理學之崩解,荀學又抬頭,並為政治思想家所重視,荀子亦被視為漢學宗師以崇拜,正如梁啟超先生所云:
和代經師,不問今文家古文家,皆出荀卿。二千年間,宗派屢變,壹皆盤旋荀子肘下。
此時期尊荀之特點大略表現於四個方面。
第一,於清算理學中肯定荀學。明末清初,統治人們思想五百多年之理學,受到顧炎武、黃宗羲、王陽明等思想家之批鬥。於批鬥中,思想家們逐漸認識荀子及其學說。清初思想家傅山對宋明理學作深刻之批判,其認為理學家奉為萬世不移之「四書」、「五經」,祇不過為「一代之王制」,並「非千古之道統」。其又於《荀子評注》中云:
《荀子》三十二篇,不全儒家者言,……〈性惡〉一篇,立義甚高,而又不足副之。「僞」字本別有義,而為後世用以為詐偽,遂昧從人從為之義。
錢大昕於批判宋明理學時,大大褒揚荀學。其於<跋荀子>一文中云:
仲尼既歿,儒家以孟、荀為最醇。太史公敘列諸子,獨以孟、荀標目。韓退之於荀氏,雖有「大醇小疵」之譏,然其云「吐辭為經,優入聖域」,則與孟氏並稱無異同也。宋儒所眥議者,惟〈性惡〉一篇。愚謂孟言性善,欲人之盡性而樂於善;荀言性惡,欲人之化性而勉於善。立言雖殊,其教人以善則一也。宋儒言性,雖主孟氏,然必分義理與氣質而二之,則已兼取孟、荀二義。至其教人以變化氣質為先,實暗用荀子化性之說,然則《荀子》書詎可以小庛眥之哉!
所謂宋儒「暗用荀子」,意味荀學之歷史價值為不容否定,且理學家們於實際行動中亦貫徹荀子之一套學說。錢氏此一認識,完全由整理宋明理學中得來。
第二,於比較中將荀子和孔子並列。簡言之,即思想家們喜論其高下。彼等於細細比較之後,普遍認為荀子之思想超過孟子,並常將其和孔子並列。凌廷堪對荀學即表現一種特別之熱情,其於〈荀卿頌〉中云:
周公作之,孔子述之。……時至春秋,即升降裘禍之節,晁俎豆之數,士大夫已不能詳言之,況禮之深焉者乎!降而七雄並爭,六籍皆闕,而禮為尤甚。縱橫捭闔之說,堅白同異之辨,淆然而不可紀,雜出而不窮,守聖人之道者,孟、荀二子而已。…..夫孟氏言仁,必申之以義;荀氏言仁,必推本於禮。……然則荀氏之學,其不戾於聖人可知也。後人尊孟而抑荀,無乃自放於禮法之處乎?
凌氏云荀子「推本於禮」,為將荀子放置與孔子並列之地位。此為當時思想家之普遍看法。戴震駁斥僅僅將荀子思想視同與老子、莊子、告子諸人之思想一般,如其於《緒言.卷下》云:
老聃、莊周、告子、釋氏,以自然為宗,不知性之區別而徒貴其神,去其情欲之能害是者即以為己是,與聖賢之由博學、審問、慎思、明辨以求於明者異。是故斷之異說,不得同於荀子也。
其又云荀子為「卓然異於老聃、莊周、告子,而為聖人之徒。」稱荀子為「聖人之徒」,即將荀子之形象大大提高。
汪中將前人有關荀子之事跡,考訂之成果作詳細分析後著成《荀卿子通論》。其高度評價:
荀卿文學,出於孔氏,而尤有功於諸經。
亦云:
蓋自七十子之徒既歿,漢諸儒未興,中更戰國暴秦之亂,六藝之傳,賴以不絕者,荀卿也。周公作之,孔子述之,荀卿傳之,其揆一也。
汪中將儒家經典之傳授皆歸功於荀子,亦將荀子和周公、孔子並列。
第三,於研究中加強對《荀子》之整理。清代思想家對荀子思想研究之重視表現於對《荀子》之整理,當時出現一批《荀子》之校注著作,其中有謝墉之《荀子箋釋序》、盧文弨之《荀子箋校》、郝懿行之《荀子補注》、王念孫之《讀書雜志.校荀子後敘》、俞樾之《荀子評議》、《荀子詩說》等。清末王先謙總匯諸家校注,編纂成《荀子集解》一書,此成為最具影響之著作。據統計,自唐至明,《荀子》之校注,包括明人諸多節本、評點本,總共不過七種,然僅清代即有二十五種之多,非但數量陡增,且版本考訂、文字校勘、詞義訓釋等各方面,皆取得相當可觀之成績。就另一方面觀之,此為清代和近代學者對荀子之研究提供極大之方便。
第四,對荀學之研究不再停留於是非褒貶,反為作相當深刻之理論分析。特別至近代,此一特點表現最為明顯。近代思想家對荀學之研究特點為自政治學術論其價值。梁啟超先生曾云:
自漢以後,名雖為昌明孔學,實則所傳者僅荀學一支派而已。此真孔學之大不幸也。
其雖極力反對荀子,然其仍不得不承認:
自秦漢以後,政治學術,皆出於荀子。
其亦自《荀子》一書找出四項證據,如其云:
其一為尊君權。其徒李斯傳其宗旨,行之於秦,為定法制。自漢以後,君相因而損益之。二千年所有,實秦制也。此為荀子政治之意。其二為排異說。《荀子》有〈非十二子篇〉,專以攘斥異說為事。漢初傳經之儒,皆出荀子。其三為謹禮義。荀子之學,不講大義,而惟以禮義為重。束身寡過,拘牽小節。自宋以後,儒者皆蹈裘之。其四為重考據。荀子之學,專以名物制度訓詁為重,漢興,群經皆其所傳,齗齗考據,寢成馬融、鄭康成一派,至本朝而大其毒。此三者為荀子學問之派。
兩千多年來,荀子及其荀學有揚有抑。荀學之「通達不迂」,此點使其易為社會各式人等所接受,尤以在上位者為然。秦漢以後,各家學派所傳之弟子、思想家因限於君權,「知無不言」、「學術自由」之情形不復見,其所云所議者皆受制於君威,故荀學「兼容並蓄」之特色,恰巧予秦後思想家自荀學中尋覓ㄧ符合各朝代君意之理論。此外,荀學強調「人為」,強調人「最為天下貴」,此鼓勵人們經過自己之努力,改造社會,改善人性。此點亦較孔孟欲人克制欲望、保持良知良能等來得無包袱。故亦較能為更多人所接受與讚許。再者,荀學強調「禮」。「孟子言仁,必申之以義;荀子言仁,必推本於禮。」重禮比重義更實在、更易行,亦更有實效,且切實可行。由是觀之,荀學之於中國流行數千年,決非偶然。
荀子及其荀學之揚抑,反映歷代統治者統治方術之變化。秦漢乃至唐代時期,統治階級力主大一統,荀子此種「綜合百家之學」,即成為統治者教化人民之思想和學術上之工具。宋代鼓吹理學,鼓吹專制主義之思想統治,荀學之綜合百家、毋排斥百家之思想於當時統治者觀之是為不足,尤以「通達不迂」之精神最為宋明統治者所不允許。因此,荀學於宋明時期即沉至其歷史地位之谷底。至清代,尤其至近世,人們既希冀國家之ㄧ統,又欲社會超脫舊俗之進步,於是「通達不迂」之荀學,又發揚於社會生活之思想界表層,而為人們所普遍重視。
秦後之士大夫有意仕進者自不免兼取二術以求易售,著名之為「張湯決大獄欲傅古義,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史,亭疑法。」,此為任法而飾以儒學之例。董仲舒以經義斷獄,作「春秋決事比」,此以儒術應用於刑法之例。至如賈誼、晁錯諸儒生,兼受孔孟申商之學,尤為儒法合流之明證。二家皆致用之學,為政治現實所需,呈此混雜之現象,乃專制天下環境中自然之結果,不足異也。
每一文化之產生,皆為人與其背後之「人性」,加以其行為之動向,累積、開展、發揚之;國家之建立,為由文化之特性配以當世人之活動,以發明其國家制度。因之,無論中西,人為一國文化之主體,制度為一國統治人之手段與方法,如何讓人與制度達成和諧,為中外各國歷代君王須謹慎思考之治國方針。
中國人處於地大卻物不博之生存環境,無論為統治者或被統治者,生於如此供不應求之環境下,面對與解決生存之難題,實首為必要。然於先天不足之情況,中國人依舊發展出不遜於西方之高尚文化,亦即儒家之「禮」,其對人性所作之全面性探討,實為我國文化開展之曙光。儒家認為人性本善,將存仁養德之觀念根深蒂固於民性中,孔子認為「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而其言仁;孟子更認為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明確指出人性為善。儒家思想至此成為我國道統文化。
然而,時局之變化大過於人類之想像。當時勢之改變令多數人無生存能力時,積極救世之思想家便順勢而生,彼等竭盡其智以救亂世之民。故有荀子敢於背離道統之行徑,及韓非急功近利之言論。
儒家著重道德心所表現之道德行為,亦強調性善;然荀子主張性惡,荀子認為人不可能保存天生之善,以強調後天為經由被人教導為善之學習。孔孟認為後天不是學習,在於修養自己、克制慾望,以保存先天之善良本性,故孔孟之「保存」和荀子之「學習」大不相同。荀子不著重道德心,卻強調道德行為,教導人應如何以「禮」培養道德,此與孔孟所言之道德自然流乎於心固有其不同。是故,荀學較於正統儒家更強調有形,雖孔孟亦著重有形之道德行為以維持和睦;然於「存心」之動機面,荀子不若孔孟以尋求無形之仁心培養,認為人之所以為善,是因禮之規範、禮之教導,受禮薰陶產生善之行為,便是偽。此直接求末之行為所能達成善之目的者,為荀子中心思想,亦為幾千年來遭儒者所詬病之處。
再者,由於荀子強調行為之規範與「禮」之功能,雖荀子「禮」之強調仍舊和法家之「法」不同,然荀子亦強調統治者發揮「禮」之功能,而產生威與勢之概念,此即似於法家,乃法家之「法」就是勢與威之先導,故荀子思想頗界於儒、法之間。但是,由於荀子終究為強調「禮」之道德規範展現之功能,單就此點觀之,其與法家思想者或大有出入。法家思想直接否定人性為善,甚以冷酷之嚴刑峻罰懲戒人之性惡所表現之惡習,其完全否定道德規約以能改變人之性惡,無論孔孟之心存道德,或荀子之偽善,於法家而言,道德為人性多餘之存在。因而,凡一切有助於國家富強與君權鞏固的思想和舉措,便被視為有價值而加以宣揚或實施。反之,「以文亂法」之儒,「以武犯禁」之俠,以及工匠、商賈、說客之流,便為毫無價值,而譏之為蠹。是故,鄙儒之法家思想者,亦認為荀子最終對人性之寬容根本不屬法家之流。由此,荀子思想不左不右之特色,或許為其在中國思想界無法大盛其道之因。然荀子思想於秦漢以後,配合專制集權制度之推行,及秦後思想定於一後產生之「俗儒」、「腐儒」,荀學亦在漢唐盛行,只因其言於政治情勢有其可用之處。
中國之「法治」觀產生之環境、背景與西方截然不同。欲要釐清者為儒家於中國之地位,可謂歷久不衰。雖其正統立意或於戰國以後便不被角逐權力之上層所採納,卻影響中國人民千年之久。儒家亦有法治觀,然其強調存心,不重行為,其薰陶、培養人保持人之純真、善良之心,故「法」此種有形之規約根本不受其倡導。荀子之「法治」觀尚未明朗化,迨至韓非始真正將「法治說」明朗化,「法」不僅成為樹立於外之條文,亦深深烙印在人民之心中。
荀子之說,悖離儒家之溫和,將人帶至薄情寡恩、計算利害之層面上。然能云荀子存心不正,為小人乎?若荀子所處之環境背景與孔孟相較,可知荀子之言其實為「不得不說」之言,卻因此替後世為己謀私利之君王背書,使其大行極權專制之實。然就前文所述,儒家思想影響人心甚深,無論各個朝代上層任法之手段為何,其統治人民時表面仍須服膺儒家之仁義,可知儒家文化影響中國人與人互動、相處之模式更為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