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不一定要擁有他,同樣擁有一個人也不代表愛他。
我愛一個人,但我不敢靠近他,我怕我走得愈近,我與他的距離會愈遠。
我相信我與他保持朋友關係會比情侶關係維持得更久。
況且,他有了他心愛的對象,而我亦沒有資格得到他的愛。
「談情說愛 何日都可告吹
寧願留下友情 傷心都只可鬥嘴」
我擁有一個人,其實也不算得上是擁有,是有名無實的那一種吧。
其實我清楚的知道我愛的不是他,我也不知道他愛的是不是我,
我們只是為了一起而一起,很無謂,也很可悲吧。
其實如果我倆是朋友的話,可能會更好,
現在我們之間的所謂「名份」,對我而言,只是一個枷鎖。
可是,我又怕我們變會朋友的話,我就不能擁有他。
因此,我的總結是: 我的確是一個極度懦弱和自私的人。
也許我根本不配愛人或被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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