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晚凌晨,走黎報警話的士泊行人路,講左房署範圍唔會告都死要嘈。唔通警察要趕盡殺絕見有就告?!呢個仲要係做郵差,係AMC到做。住博康走黎搵女友,其實你係咪比人告過,定係果到無位比你泊電單車呢?點解香港人咁鍾意睇人死。重點係果到完全唔阻,你都要話阻,明明則邊有路行都死要嘈。大家都係公務員,仲要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