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忠誠是愛情的橋樑,欺詐是友誼的敵人。”一旦夫妻之間沒有忠誠,那就是欺騙。婚姻就像一座倒塌的橋,失去了意義。
世界上有成千上萬的人,每個人的需求都會不同,所以人們對婚姻的態度也會不同。
有些人會把婚姻視為一種投資,把彼此受益的資源拿出來,交換自己的需要。這種合作婚姻將使夫妻處於互惠的地位,使雙方都能得到互利的結果。
有些人會把婚姻當作一種工具來使用,這會導致一種不公平的夫妻模式。如果雙方都能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並能承受他們為此付出的代價,那就沒什麼了。
如果你在利用婚姻,你不能給予另一半同樣的價值,那麼婚姻就不會長久,甚至不會造成傷害。而當對方意識到自己被利用時,他們會本能地站出來保護自己的利益。
要維持婚姻長久,夫妻必須誠實,沒有任何欺騙。我們應該知道,任何僥倖犯下的錯誤遲早都會被拆掉並受到相應的懲罰。
離婚6年後,梧州一名叫楊明的男子得知前妻李敏在婚後對他不忠,懷疑孩子不是自己的骨肉。他向法庭控告他的前妻。
02
楊明和李敏2013年在民政局登記結婚,2014年6月生下下下一個女兒。女兒出生後,李敏就把她帶回了家。楊明多次到岳父母家看望妻女。李敏避而不見,不讓楊明和女兒相處。
生下女兒兩個月後,李敏以雙方不和、性格相隔甚遠、不能同居為由,要求與楊明離婚,並�L烈要求獨自撫養女兒。
一開始,楊明建�角ㄦ|同意。他認為李敏沒有合理的理由斷絕他們的婚姻關係,也沒有理由為自己壟斷女兒。在為此事多次爭吵後,楊明最終以李敏極其堅決的態度同意離婚。
2014年8月兩人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後,李敏和女兒徹底脫離了楊明的生活圈子。
離婚6年後,楊明無意中聽說女兒是李敏等人生的孩子。與李敏多次溝通未果後,他向法院提起訴訟。
楊明的訴訟有兩個要求:一是要求法院判令女兒與他無血緣關係,他認為只有父女關係終止後,才有撫養孩子的法律義務;二是要求李敏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
法院根據楊明的申訴,依法進行了親子鑒定。結果顯示,李敏是女兒所生,但楊明被排除在孩子生父之外。
就在近日,梧州市常州區人民法院對此事進行了審理:確認楊明和女兒沒有親屬關係,也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因為李敏是在婚姻中出生的,李敏確實違反了夫妻忠實義務,屬於過錯方。
考慮到女兒出生兩個月後,兩人離婚,楊明在婚姻期間沒有實質性撫養女兒。最後,法院認定,李敏根據自己的過錯和楊明的傷情程度作出結論,要求其賠償楊明精神撫慰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