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常常在想幸福的定義。
從我幼稚園的開始,
我希望父母能伴在自己身邊,
然後和一個女生結婚,
住在一間大大大大屋內,
生活無憂,快樂美滿,
那就已經很幸福。
從我小學的開始,
我想像和愛人在大屋居住,
每天駕着私家車上班,
回家後看到一對子女在溫習,
感到溫馨無比,
再叫傭人準備飯菜,
一家人快樂地吃着名貴菜餚,
飯桌上笑聲不絕。
基本上,以前的我,
對幸福的定義是離不開錢的。
只是人愈大,思想就會轉變,
經歷過不同性質的事情,
得出的結論亦有所不同。
感情會變質,婚姻也會,
太多的分離,太多的變卦。
現在的我,
只希望找到一個真心愛我的人,
然後順利地交往,結婚就好了,
有沒有小孩子還是次要。
幸福,未必需要奢華,
只要每天都可以和家人愛人在一起,
平平淡淡的過日子,
繁華過後,平凡就好了。
平凡就是福。
Why so complic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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