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省級專業中心實驗室竣工驗收和認定工作,盡快發揮其在事故防範中的技術支撐作用,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做好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專業中心實驗室認定工作的通知》(安監總規劃〔2010〕106號)要求,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先後組織專家對河南礦山安全實驗室等37個實驗室進行了竣工驗收與認定的審核。根據專家綜合評審意見和實驗室整改情況,經研究,同意河南礦山安全實驗室等37個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省級專業中心實驗室(以下簡稱省級專業中心實驗室)通過竣工驗收復核與認定,現予公佈。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無名樣式,網誌樣式,樣式分享
一、通過審核認定的37個省級專業中心實驗室要積極完善實驗室運行條件,申請相關技術服務資質,加強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健全實驗室管理機制,按照項目規劃功能和設計目標,積極開展重大危險源監控、產品設備檢測、技術培訓、事故分析鑑定等專業技術服務,提高重大和一般事故結案率、礦山等主要在用設備的安全性檢測率和職業危害的監督檢查能力,充分發揮省級專業中心實驗室在事故風險防範中的技術支撐作用。
二、通過認定的省級專業中心實驗室所在地的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盡快組織實驗室掛牌工作(牌匾樣式見附件)。同時,要加強對省級專業中心實驗室運行和維護工作的管理,並根據工作需要,幫助其取得相關技術服務資質。要指導有關省級專業中心實驗室開展監管監察技術驗證、事故分析、重大隱患整改、危險源檢測、職業危害現場檢測檢驗和承擔關鍵在用設備安全性能檢測等技術服務,並製定完善相關技術標準,積極為其開展相關技術服務工作創造條件。無名樣式,網誌樣式,樣式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