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後﹐ 我們總愛問﹕
『我怎樣可以忘記他﹖ 我很想忘記他﹐ 但我就是沒法忘記他。』
如果沒法忘記他﹐ 就不要忘記好了。
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去忘記一個人﹖ 時間自然會讓你忘記他。
現在﹐ 我請你千萬別想著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
請問﹐ 你想到的是什麼﹖
你立刻就想到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了。
你越努力想去忘記﹐ 你越是無法忘記。
仍然愛著他﹐ 忘不了他﹐ 是理所當然的事﹐ 不必覺得慚愧。
有些人明明忘不了﹐ 卻自欺欺人說﹕
『我已經忘了他。』
然而﹐ 只要別人一提起他﹐ 她就無法控制自己。
有一天﹐ 你會忘記他的。
真正的忘記﹐ 是不需要努力的。
有一天﹐ 你從浴室洗了一個澡出來﹐ 扭開唱機聽聽自己喜歡的
音樂﹐ 你忽爾想起﹐ 你曾經愛過一個人﹐ 啊﹐ 原來你愛過這
個人﹐ 那彷彿是很遙遠的事﹐ 你已經一點感覺也沒有了。 這就
是忘記。
有一天﹐ 別人提起某某﹐ 你才猛然想起他﹐ 你曾經愛過這個
人﹐ 現在已經不記得了。 這就是忘記。
如果時間不可以令你忘記那些不該記住的人﹐ 我們失去的歲月
又有什麼意義﹖
︿ ﹏ ︿ �嶆�我極明白我..
※→:*:;,.實在沒法抽身愛下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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