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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6 月 13 日 星期三  |
| CH.1︰事實不重要 |
分類: 同你講心 |
呢篇嘢係我一次新嘗試
我沒有正式讀過哲學或心理學
但活了這麼多年
總有一些心得或睇法
當我一提到念力或正能量時
好多人一句得埋嚟︰「講乜都係假,我只信事實!」
OK!我講個親身經歷俾大家聽
你地再自行判斷
有一次
我唔知因為乜嘢事將身份証從銀包中拎咗出來
後來唔記得放番入去
結果有好幾日
我係無帶身份証出街而我一點都不自知
結果我一切如常
對我一點影響都無
「無帶身份証」是事實,但對我沒有影響
亦有一次,我出到街先知自己無帶身份証
結果慘咯!一路行一路提心吊膽
好驚會在街上遇到警察查身份証(皆因未有自由行之前,我係經常被警察查身份証)
而當你越驚見到警察,你就會越容易見到警察(這是屬於吸引力法則,第日有機會再講)
而當見到警察
我通常都會故意望他們一眼
然後靠近他們身邊經過
這是犯罪心理學(雖然我不算犯罪)
當你越不迴避,人家就越不懷疑
如果你故意向警察問路,那就更安全了
當然最終整天都無事
但整個過程感覺極差
「無帶身份証」是事實,但對我有影響
從以上兩個例子
証明「事實」有時並不重要
重要是自己的思想
當然有人會反駁︰「你根本都唔知無帶身份証,咁就唔係事實啦!」
但從現實物質世界角度而言
你無帶身份証的確係事實
呢件事唔會因為你知道或不知道而改變
亦正因為「如果你唔知自己無帶身份証,咁就唔會影響你嘅情緒」
所以如果我地控制到自己的思想
咁就諸事皆順
而所謂的修練,亦正是如此︰
明明自己無帶身份証,你可以做到當自己有帶身份証
這屬於自欺嗎?
如果你硬要咁講,我都唔會駁你嘅
而我看重的是︰
如果成件事不損人而對自己有利,又何樂而不為呢?
其實要自欺並不容易
因為我地表意識的根基太強
正如我一開始所講︰人習慣相信事實
但有時候,我地又要用事實來說服自己的「妄想」
下一次我又會舉 D 實例來說明
當然愛駁故的人又會說︰
「你唔知自己無帶身份証,一樣有機會遇到警察查身份証,到時一樣瀨嘢!」
無錯!如果真係有警察查身份証,我是要承受番事情的的因果
即使有唔開心,也只是查身份証後的事情
查身份証之前,我的情緒仍是正向的
即使查身份証後被警告、被罰
如果你明白這是合乎自然定律
然後提醒自己下次小心 D
這樣也是一個正向的結果
說到尾︰思想、心態決定一切
後記︰如果將來有機會
我諗我會正式去讀番哲學及心理學
話哂王道正宗 D 嘛
而現階段我就用自己的孤陋寡聞同愚見發吓 UP 風啦
有講錯大家多多包涵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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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時間:2012-06-13 12:39 PM [ 編輯日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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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 於 2012-06-24 04:01 PM 發表:
姨姨上面講嘅,喺有嗰學名叫"吸引力法則"...EE喺咪要研究NewAge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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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的河蟹事件,俱往矣
外面好多高人
這些年,我真的大開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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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唔係我個friend嚟㗎 當年你外家條契弟玩共產黨手段,玩河蟹 之後就斷章取義用易中天啲料嚟教訓人 我咪單打佢好似成世人淨係讀過一本書 因為佢成日化身做打手,咪單打佢係易服癖評三角褲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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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多陣三國就開工
最近又睇番 d 專家評三國
但你個 friend 易中天就始終無緣拜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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嗰個教仔揸車嘅咪撞大板囉 以為唔公開就無事 點知就係有個唔生性嘅朋友,cap 咗出嚟,擺上 youtube
唔阻你做野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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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除非你想拋個身出來
否則唔好在 facebook 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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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好儸命㗎 晌 facebook cap 張相 跟住晌 google 人肉起底 真係連條底底有無花邊都俾人哋知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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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 相上 google 都查到
我未試過喎
facebook 我只係當佢係工具
唔會當佢係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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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真係好恐怖㗎 我將嗰張相copy咗,放去google,就即刻嚟哂料 所以我唔會同嗰啲亂玩facebook嘅人一齊影相㗎 嗰啲人乜相都擺上網,有日期,有地點,仲label埋名字添 保險公司,大公司,職業仲介,警察局都會上網摷料 如果一張團體照入邊,有啲人係需要留在家中就一定死硬 例如詐病唔返工,受緊工傷賠償,或正被調查誰跟誰常有連繫等 大紋大路嗰啲團體照我真係無所謂 但嗰啲唔係個個都識嘅小型聚會,我就避免一齊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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