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腦中有些什麼?灰質,白質,神經體等等。很多呢,但這些都是可以看到的。可是最重要,使人之為人的卻是看不到的。我們的思想,可以看到嗎?我們想著一個人的時候,別人又知不知這個在腦海中出現的人是什麼樣子呢?當然是不能吧。
想起一個人的時候,思念一個人的時候,伴隨著有對那個人的感覺,關於那個人的情景,還有其他一切如聲音,動作等等。這很奇怪吧。其實也不,只是這都是記憶罷了。記憶組合成想像力的元素,過去是未來最大的基石。
記憶有甜酸苦辣,在愛情來說,記憶則極端非常。
過去,就算是擁著一個人,??鼻子也是令人心暖的動作。兩個人一起久了,身邊很多事,街上得多地方,也可以引起回憶。因為身邊很多事物都曾出現在彼此之間,都成了觸發回憶的引子。相愛的時候,甜蜜的記憶是不變的,想起的時候,也還是甜蜜的。可是一旦分手了,過去甜蜜的回憶便會變得相反。越甜蜜的回憶令人越痛苦,有時也許是令人討厭。分手是因為討厭對方,分手後便會討厭自己曾和這個人發生過這麼親蜜的關係。如果是因為太愛對方,對方卻令自己痛苦非常而分手,那就更傷。
有時還會覺得心原來真的會痛的,因為真的感到痛了。那種從胃和心之間,橫隔膜位置生出來的絞痛,連帶揪著心口正中的感覺,有時會令人透不過氣來。很辛苦呢。
走在街上,
看到戲院,想起靠在另一半走著進入戲院。啊,為何會想起?
看到麥當勞,想起對方最愛吃麥樂雞。啊,為何會想起?
見到肯德基,想起對方最愛吃雞翼。啊,為何會想起?
逛過西田,逛過2%,想起對方在揀衣服的快樂模樣。啊,為何會想起?
結果,
以前可以一個人看恐怖戲,現在是笑片也不敢一個人看。
以前貪方便去買麥當勞,現在寧可用一個小時煮出不知能不能吃的東西也不買個超值套餐。
以前最愛吃薯蓉,經過肯德基都會特地去買一個,現在連薯蓉還有沒有售也不知道,因為太久沒去。
以前會特地花三十分鐘車程去無印良品揀自己的心頭好,現在連乘花十數分鐘到家樓下添回文具也不想。
有的人可以化悲憤為食量,有的人卻不能,也許是因為和一個人在一起的時間久了,經過的太多。無論到那裡也會想起對方,那最好還是躲在家。
但可以躲多久?生活迫人,還是硬著頭皮,上街示威吧。向有過快樂記憶的地方示威,讓記憶帶來的痛麻木。慣了,便沒有甜和苦。玩笑來來去去都是一樣的,很快就笑不出了。那時還怕什麼?記起了,又如何?
PS 別誤會了,那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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