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個人破產制度在一些地區還處於試點階段。個人破產制度要在全國範圍內實施,至少需要兩三年時間。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可能需要五到十年的時間。以房地產稅立法為例,2011年上海、重慶試點,現時仍處於試點狀態。
那麼,“個人破產”制度的引入會對我們的日常生活產生什麼影響呢?
一是提高個人貸款准入標準。因為現行制度(無限責任)對金融機構有利,只要貸款對象還活著,他們就有義務償還貸款。在“個人破產”制度下,金融機構可能因“個人破產”而消滅債權,風險將進一步加大。這樣,個人貸款機构的風險控制將進一步加強。
從借款人方面反映,貸款難度加大。一些可能已經準予的貸款可能會被拒絕,信貸額度也可能下降。
第二,社會對那些“誠實和不幸”的人更加寬容。這些人可能是敢於創新、敢於冒險的企業家和企業家,也可能是因事故或疾病而貧窮的普通人。社會將變得更加“人性化”,成功的人自然會受到贊許,而失敗的人將不再像以前那樣陷入債務深淵,有機會通過“個人破產”回歸正常生活。
最後,對每一個普通人來說,“個人破產”制度只是對那些“不幸”人的最後一層保護。最好不要幻想“濫用”和“套利”。這種行為很像在公益平臺發佈虛假資訊騙取捐款。它不僅利用了公眾的同情,剝奪了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詐騙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誠實做人,腳踏實地”可能是更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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