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4 月 30 日  星期日   晴天


關於聽音樂想到的事..... 分類: 生活

什麼音樂都聽 但還是有一點執著

和平常一樣,我打開Youtube聽音樂。

在相關影片裡我看到林憶蓮在中國音樂節目《我是歌手》唱的《盛夏光年》,

於是我點開來看:

她非常的嗨、笑容和姿體動作表現出她很樂在其中......

我看得非常的不舒服,總覺得某個地方有嚴重的扭曲。

不是因為中國節目、不是因為觀眾情緒的造假、

更不是因為她唱了五月天的歌。

什麼奇怪的音樂我都聽過,

到底為什麼她唱得讓我這麼抗拒?

我再看一次:

為什麼會嗨?會笑?會享受?

歌詞明明是阿信寫關於自己青少年時期

在選擇跟老爸一樣當黑道與拒絕之間的掙扎,

歌詞重覆「我不轉彎」是這個意思。

林憶蓮真的知道她在唱什麼嗎?

還是她有不轉彎就會很開心的事情?

 

於是我再點開她在《女也Herstory》系列中同一首歌的演唱方式:

雖然沒有像阿信用力掙扎的感覺,

卻表現了另一種感覺-即使在迷惑中很無力、但內在還剩下一絲的堅持。

這樣的情緒也適合女聲詮釋《盛夏光年》這首歌。

為什麼她在《我是歌手》卻表現得很享受?

 

或許因為是比賽節目、這首歌很適合當比賽歌、

有機會飆高音、飆高音可以提高感染力、就能在比賽裡加分。

是嗎?

的確,激昂的聲線可以引發情緒,像聽到吼叫會使人提高警覺一樣。

雖然這樣,也只能算是一種工具、其中一種方式而已,

畢竟音樂是各種情緒的表達、而不是軍事演講、更不是比誰大聲的吵架比賽。

可惜目前看到大部份娛樂性質的音樂比賽,都是在比音高、音量和技巧。

偶爾會有人提出這樣破壞了歌曲本身,然後會有人回應說:

「音樂是自由的,沒有對錯。」

是嗎?

 

音樂是自由的?

關於自由,在《逃避自由》一書中提到有兩種,

一是免於某限制的自由、另一種是真正的自由。

以音樂創作的自由為例,

前者是為了突破現存的音樂美學,而追求創新的自由。

(有關對於新事物的不安而逃避自由的部份稍後討論。)

要達到後者所謂真正的自由,

是歌手能夠在任何演唱方式都允許的情況下,清楚知道應該挑選哪一種才適合,

就像寫作詩詞的人,在任何字句都可以寫的情況下,知道自己想要表達的訊息,

才是真正的自由創作。

 

無論是什麼類型的比賽,

都是透過單一的標準去判斷不同事物好壞,

對於多樣性的創作,例如音樂,

用單一標準去判斷,本身就有某程度的扭曲與破壞。

即使有多個評審從不同角度去做裁判,

綜合以後還是會朝某種標準,

而觀眾的品味與媒體推崇的品味互相影響,

最後節目裡形成一種氣氛,推崇著單一的審美觀。

製造出一群以為自己在自由創作的歌手,

不知道身為歌手該如何挑選合適的演唱方式和內容,

也因為這氣氛讓他們覺得,差異太大的曲風不會被接受,

最後連爭取免於受限制的自由也放棄。

因此音樂在這氣氛下其實一點都不自由。

 

音樂沒有對錯?

以林憶蓮在《我是歌手》作為例子,

試問有誰會享受於《盛夏光年》所描寫的掙扎?

她有自由可以用任何的唱法,

但作為職業歌手,我看到她有點不尊重歌曲本身。

在職業道德判斷之下,是可以有對錯的。

 

想到不尊重歌曲的歌手,G.E.M.也是其中一位。

不過不想只針對G.E.M.和她的行為,

而是怎麼看待作為歌手、藝人身份的人。

有人說:「請專注在音樂本身,不要針對人。」

也有朋友問我:「你不喜歡她這個人所以否定她的音樂?」

我總覺得是的。

 

音樂是人類其中一種表達方式,

每一首音樂都載有訊息,

可以是單純某個人的心情而哼出幾個音,組成情感上的訊息。

在任何的傳達上,一定有傳遞者、媒介、方式和接受者等等。

也就是WHO(什麼身份的人唱給什麼身份的人聽)、

WHAT(唱什麼內容)、HOW(怎麼唱)等等。

最原始的歌,

應該是一個人想說什麼、為了強調某種情感而在字句上加點音調唱出來,

一個人完成了整個傳達的過程。

然而隨著音樂的發展,

歌(WHAT)包含的曲和詞由不同的人負責,

讓歌的內容做了內部的分割,

曲風要配合歌詞的訊息、或是先有曲再填上符合該感情的歌詞、或相互合作,

之後再請歌手們(WHO)來演出和翻唱(HOW)。

作為傳達者的歌手、與作為內容製造者的作曲作詞人,做了第二次的分割。

結果WHO可能不再是負責WHAT的人,

觀眾聽到的訊息是主唱、作曲、作詞三者的混合體,綜合了三者或以上的情感,

因此也不能把接受者對三者其中之一的情感抽離於音樂作品外。

 

記得在電視上看過一個兒童歌唱比賽:

一群還沒到十歲的小朋友用很有感觸的腔調唱著情歌,

坐在評審席和觀眾席的成年人在鼓掌。

我腦內立刻有一堆問題:

小朋友你有經歷過歌詞裡的事嗎?

小朋友你真的理解歌詞裡的情感嗎?

各位大人你們覺得沒談過戀愛的小朋友唱情歌有說服力?

我想G.E.M.當然多少也有經歷過情愛,

但想指出的是,在接收音樂的同時,歌者的身份是具有一定影響力的。

 

那麼是不是聽所有音樂都要做詳細的作者研究?

好像太嚴格。

作為受眾應該也有自由可以選擇不去受作者的身份影響吧?

只是一旦受眾對作者有認識之後,

不能否認影響作品情感這件事。

 

所以我不可以只因為喜歡某種曲風而聽嗎?

純音樂的話,可以吧。

純音樂能包容或指涉的訊息比較寬,

但如果有歌詞的話,訊息比較明確,

難免會去判斷曲詞與歌手三者之間情感上的協調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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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了,有空再寫關於從聽五月天到聽張懸,和信仰的事。ZZZ

(我想,喜歡聽小朋友唱情歌的人還是會繼續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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