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審公告
商標的審定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後,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允許其注冊的決定。並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刊登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沒有人提出異議的,該商標予以注冊,同時刊登注冊公告。
2、商標審查
商標審查是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商標注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定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並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壹系列活動.
3、注冊公告
商標注冊是壹種商標法律程序。由商標注冊申請人提出申請,經商標局審查後予以初步審定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注冊生效,受法律保護,商標注冊人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壹個商標從申請到核准注冊,大約需壹年至壹年半時間。注冊商標的有效期限注冊商標有效期爲十年,自核准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可以申請商標續展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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