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吧、對吧,我還是這模樣。
即使我說了多少話,我仍然沒改變過甚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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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甚麼是磁力效應嗎?
大概是同一類的會互相排斥,不同類的卻不斷貼近。
小說世界裡也有很多是以柔制剛、個性互補、人必有剋,湊成對的總是不同的世界的人,他們在認識的過程被對方吸引、進而親近,最後融入對方世界,把兩個世界的界線模糊掉。
相識—>吸引—>相戀—>困難—>解決—>happing ending
這就是所謂的言情小說公式,雖然總有幾個例外,但其他的中庸之輩仍是跟著這條公式走。
因為怕sading ending讀者不喜歡、怕情節太與眾不同難為讀者喜愛……怕這怕那,所以一直沒有進步空間。
我並不否認,因為我的某部分依然是這種思想。但,至少,我知道自己錯在哪裡,總好比那些一輩子只在框框內跳來跳去,就以為每個角落都觸碰到了,是個全面作者,卻看不見原來能有方法可以跳脫框框但不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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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個柔弱得可以任人欺負、也不還手的人,我沒反應,只是我覺得這些行為幼稚得我不屑去干擾。
除非,我覺得這實在太干擾我,不過,我想這種情況出現次數不多。
而且,能惹我發火並不代表你很厲害,這只是代表你幼稚無聊、奸險陰沉、做事行為令我看不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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