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幼時, 總以「感覺」涵蓋一切。
天真的孩童以為只要保持一份感覺, 一段關係就能夠繼續。
感覺 -解釋為 內心對外界的感受。
我的「感覺」告訴我, 這個人應該要好好守候。
單憑一份「感覺」維繫一段關係,
「感覺」對不上, 或者「感覺」悄然離逝,
「感覺」又告訴我, 應該要離場了。
在一段關係裡面, "Mo Feel" , 是那樣不負責任的一組詞。
「感覺」既主觀又浮動, 用感覺主宰一段關係不是太兒戲了嗎?
"Mo Feel" 常來自你和我的嘴巴,
然而, 這詞解作甚麼?
也許, 只是我們不了解自己,
就把這些細微的感受統稱為 " Feel ".
「一段關係唔講感覺, 咁講咩? 講相處 講經歷。」
如果「感覺」所佔的百分比遠超過「經歷」,
那麼十年、八年的成績絕對驕人。
引用一下 徐志摩 的 偶然
我是天空裡的一片雲,偶爾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訝異,更無須歡喜──
在轉瞬間消滅了蹤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記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在這交會時互放的光亮!
面對離別, 寧可蕭灑說聲再見, 也總比死纏來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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