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賓府確有秘道 通往下亞厘畢道 2009年3月7日
【明報專訊】殖民地時代終結,港督府雖易名禮賓府,但埋藏地下的秘道傳聞卻一直傳流未止。近日相關文獻紀錄終於曝光,據香港政府檔案處1941年的資料顯示,該秘道由禮賓府直通下亞厘畢道政府總部附近,至少長310米,闊度由1.2米至3.4米不等,高度大約2米,且有照明系統。日佔時期,港府曾與英國政府商討日戰防空策略,提及延長秘道接通政府總部地庫,但最終因資金不足而擱置。
全長310米 1941年資料有記載
為查證秘道傳聞的真偽,港台《香港檔案.X》製作人員展開調查。導演陳錦榮表示,找尋禮賓府秘道資料的過程頗多波折,前後共花兩個月,其間幸得前政府檔案處長朱福強指點迷津,深感本港歷史留白太多,能支持歷史真偽的資料慢慢消失,而可供市民查閱的資料亦沒有清楚指引,令他們到處碰壁。
港台製作人員查證真偽
「製作人員先到政府檔案處尋找禮賓府秘道的建築資料,該處雖然藏有政府建築的檔案,惜不是公開讓市民查閱,個多星期後,同事嘗試到建築署尋找,但那�堥S有禮賓府地庫以下建築物的資料,碰巧有位曾任職堪察工作的編劇提議到禮賓府斜坡附近的防空洞視察,發現防空洞旁附上斜坡紀錄編號為11SW-B/CR62。」根據這編號,製作人員便到土木工程拓展署的圖書館找資料,最後發現相關的堪察圖則,發現禮賓府地下有一條通道直達下亞厘畢道政府總部附近。
推測由英政府建造
至於通道出口則設在下亞厘畢道路旁,與政府總部相隔一條馬路,並非與民間流傳指秘道直通匯豐銀行總行,甚至以前是駐港英軍總部的威爾斯親王大廈(即現時的解放軍駐港部隊總部)。通道出口現時由兩道鐵門封上,只能用鑰匙由內向外打開,相信是防止有人循秘道潛入港督府。
製作人員從香港政府檔案處發現當年殖民地政府曾與英國政府溝通的文件,當中一份英文報章剪報提及港督府曾在二戰時下塌,原因是當年建造防空洞(ARP Tunnel)所致。報章日期為1941年4月11日,比日佔時期還要早,故推測該通道是由英國政府所建造,而非日軍建造。該檔案印有的圖則亦包括前港督府正面及俯瞰圖面貌,清楚顯示通道位置。
文件由檔案處向英方購入
該節目監制陳曼儀表示,查證過程最感挑戰之處,是公眾不知道哪些政府行政紀錄是公眾可查閱,而上述檔案處的文件原在英國檔案處存封了30年,至1980年代才公開,並由香港檔案處向英國方面購入保存,由此可見本港政府對檔案沒有完善整理。另一編劇潘達培表示,「有關民生的資料,如八萬五如何不了了之,也是市民關心議題,但從來沒有相關紀錄可讓公眾查閱,令本港留白的歷史愈來愈多。」
對此資料有興趣的市民,可登入網站http://hkfilex.rthk.org.hk。有關禮賓府秘道的一集《香港檔案.X》將於明日下午12時50分於無铫電視翡翠台播出。
明報記者 彭碧珊
香港無「檔案法」 歷史資料恐湮沒 2009年3月7日
【明報專訊】本港並無「政府檔案法」,只有《政府資料檔案(取閱)則例》和《公開資料守則》,兩者皆不屬法例,雖然前者規定公眾可查閱30年或以上的歷史檔案,但政府可按酌情權拒絕開放部分資料,包括政府內部會議紀錄,而政府檔案處亦無法例授權向政府部門索取檔案,在無檔案法下,不論是圖則、政策設立過程、相片等,公眾未必可取閱,歷史從此湮沒。
美、英、法、澳洲、中、日、韓、新加坡、印度等皆設有檔案法,詳列哪些檔案須設立、如何設立、哪些機構授權到政府部門收集檔案、哪些可讓公眾查閱等,若政府在未獲授權下銷眦或取走檔案,須負上刑事責任。
但在本港,政府部門只需根據《公開資料守則》公告其職能活動及檔案類別,雖各部門銷眦非常用檔案時,須事先獲政府檔案處長同意,但守則只屬行政手法,並無法律效力,至於檔案的開放性,守則列明政府可拒絕披露關於防務、保安等資料,包括政府內部會議紀錄,以免「妨礙政府內部的坦率討論」。
歷史建築難找到圖則
至於《政府資料檔案(取閱)則例》則列明,「若布政司認為披露檔案資料有礙公眾利益,可以不公開檔案供查閱」。中大建築文化遺產研究中心項目經理羅嘉裕表示,研究歷史建築而尋找圖則經常困難重重,「檔案處未必有,有時要到屋宇署,但屋宇署只提供戰後建築的圖則,戰前的隨時找不到」。他指現時歷史第一手資料分散於各博物館、政府新聞處、地政總署、建築署、屋宇署等,無統一系統,難以教育歷史,「若找不到圖則,我們會協助制定,但制定後政府又不會公開,永遠藏於部門中,一般市民根本很難取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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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禮賓府秘道,香港政制還有太多的秘密,需要對香港人公開。例如香港政府對教育的真正取態、對經濟生態的營運方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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