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向錢看 貧民拒治病 2007年12月26日
【明報專訊】河南一名婦女被指「紅杏出牆」遭丈夫用鍘刀斬斷5根腳趾,前日在送入鄭州醫院搶救時,傷者親屬因擔心醫療費太貴而拒絕在手術單上簽字,醫院則擔心手術出意外吃官司,也不願為傷者做斷趾再植手術。在拖了十幾個小時後,這名婦女唯有離開醫院,可以說,未來等候她的將是「終身殘廢」。無獨有偶,今年11月下旬,北京朝陽醫院收到一名患嚴重肺炎即將臨盆的婦女,但由於其丈夫擔心剖腹收費貴,要求自然生產而拒絕院方為其作手術,雙方僵持三小時後,最終造成孕婦死亡、一屍兩命的慘劇。
這兩宗治療事件,均突顯出內地醫院的「大門朝外開,沒錢別進來」情�G。在國家現行的醫改政策下,公共醫療機構全部是「自負盈虧」運作,醫院只能「向錢看」。據報道,鄭州醫院這次的斷趾再植手術費用是2萬元,而朝陽醫院的剖腹費相信也要過萬,如此高昂的費用,對於收入微薄也欠缺醫保的農民或外來工來說,無疑是天文數字。
屢釀慘劇誰之過?
作為醫院,不醫患者的理由似乎振振有詞,因根據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規定,治療權是患者和患者家屬的,醫院無權強迫患者和患者家屬接受治療。院方直言,如果沒有其家屬的簽字,手術萬一發生意外,即便不屬於醫療事故,其家人也會怪罪於醫院。
簽字似乎維護了家屬的權力,但其實是醫院自我保護,作為逃避道義和法律責任的擋箭牌。院方聲言合法,卻不尊重生命。醫改之下,本以「救死扶傷」為己任的公共醫院,到底還會剩多少「醫德、醫風」呢?
孫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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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這裡說這反映教育成效不足彰顯個人價值,大概會有人驚訝為什麼又扯開了。
如果一個人的價值不在於「現在能賺多少」,也就說是教育做得好,每個人的升值潛力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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