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精明的雇主,在申請女傭時,必須清楚有關雇傭條列,以免觸犯法例。
1. 休息日,法定假期及有薪年假
雇主必須給予傭工每星期有薪假期一天,如女傭工作滿三個月,則可享有法定假期(勞工假),如服務滿一年,則享有七天有薪假期,有薪假日數目可按年資訊增至上限十四天。
2. 最低工資
雇傭合約為期兩年,雇主每月 女傭之薪金不可少於港幣$3,480
3. 醫療和疾病津貼
當雇工患病或受傷,無論是否受雇而引致,雇主都必須向雇工提供免費的醫療,包括門診,住院費用及牙科急症。根據(雇員補償條列)的規定,雇主必須為傭工購買一份勞工保險。
4. 住宿安排
雇主必須安排女傭一個固定睡覺位置,例如獨立房間或與小孩或同性成年人共用一間房,絕不可與異性成年人共用一間房。
5. 工作地點
雇主不可指派傭工為簽證上指定雇主以外的其他人士工作或指派傭工擔當家務以外的職責。
6. 終止雇傭合約
雇傭雙方均可給予對方不少於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對方以終止合約。
7. 回程機票及膳食交通津貼
如女傭完成合約或中途被開除或離職,雇主必須負責女傭返回原地之機票,並於七天內以書面通知香港入境事務處其終止原因及日期,雇主亦需要津貼傭工回原居地之膳食和交通費。
如遇到有關對雇傭合約或(雇傭條列)的問題,可致電勞工處24小時諮詢服務熱線 2717 1771
法定假期(勞工假)
一月一日 端午節
農曆年初一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
農曆年初二 國慶日
農曆年初三 中秋節翌日
清明節 重陽節
勞動節 聖誕節或冬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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