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她.害她
Love Her .Hurt Her
"2006年3月26日
十八歲新牌司機累女友命喪屯門公路"
在上班的路途上, 目光被某報頭版標題吸引去, 一整天的心情就被這一則新聞影響了
愛是什麼啊? 用雅虎,奇摩搜尋一下, 成千上萬的解釋演繹
但我相信總沒有一個解釋是:愛就是把伴侶弄死
同類的新聞, 不是指車禍, 我是指新牌司機要女友陪死的車禍,我所記得的也有兩宗了吧, 一宗是機車車禍
為什麼要這樣呢? 明知自己是新牌, 為什麼要逞英雄當柴可夫斯基呢? 現在好了吧, 有家歸不得, 反而去了另一個世界
愛一個人, 就不會忍心將她/他放在一個有潛在危險的地方吧
明知自己學了不久, 那就有一定的危險吧, 為什麼要把自己的女友放置在這麼一個危險的地方呢?
說穿了, 不過是自私, 那個男的, 愛的是自己, 他想表現得不同, 出眾, 炫耀, 為的是自己, 為的是自己的感覺, 沒想過女朋友的處境.
如果你是愛她, 請不要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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