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才是畢業典禮,現在過了兩天,媽媽就急不及待地要我把校服全扔了,她說得倒是容易。沒用了,都不穿了,還要來幹嘛呀?扔了吧!!!
我中一轉來利瑪竇,每個中學同學我都記得一清二楚,我的校服就是陪了我六年的春夏秋冬,要是把我的生命按60年來算,它佔了十分之一,說多不算多,但也有一定的位置。現在卻要我在一晚時間把它丟棄,我還來不及與它告別,還來不及看清它的一絲一縷,就這樣被我塞進了塑膠袋,蒙上了垃圾的標語。
往日我總是一放學就脫下校服,換上便服,以為這樣就可以遠離校規,忽視老師的教導,道路就可以任我行;可是現在,雖然可以永遠脫下這一身校服,但是路卻越來越難走,社會的規則比學校更多,紀律更嚴明,沒有人再當你是年少的晚輩,人人的機會一樣,看你有沒有能力爭取,所以如果再讓我選,我還是會選擇這套校服。它沒有便服的輕鬆,沒有禮服的高貴,沒有彩服的鮮艷,但卻有著軟硬兼施的約束,有人人平等的待遇,有雪一樣的純白,告訴別人:我們還是一班懵懂的孩子,請不要對我們要求太多。
校服留有課堂打瞌睡時的口水,有化學室的銀氨溶液,有體育堂的汗水,全都是我們青春的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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