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認為,世界上,神大致分為兩種,一種是對平凡人能力的稱贊,另一種就是有大能的,名義上實際上的神,有大能的神是遠遠超過有能力的平凡人,這是定律,是無法改變的.
我認為,正確來說是我希望這些有大能的神是不存在的,因為我覺得這樣實在太可悲了,你試想想,你一生努力爭取的東西,這些神只要一個眼神,甚至一個念頭,就可以把你現在所有的東西化為烏有,這人生還有甚麼意義呢?
那些基督教的人更可悲,其實如果真是有上帝的話,那它創造我們又是為了甚麼呢,我思考了很久,雖然不願意相信,但這是唯一的真相,就是它在玩弄我們,可能我們在他們眼裹,只是玩具,這實在是太可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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