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軟弱人的絆腳石。(哥林多前書8:9)
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都這福音的好處。(哥林多前書9:22下-23)
首節經文是論到吃祭偶像之物的,信徒本身是自由而吃祭偶像之物本身是中性的,因此,實際上,單就信徒吃祭偶像之物而言,是不干犯律法的。但如果有智慧的人如此做,而使軟弱人的良心因知識而受傷害,而跌倒(可能指向進而拜偶像的行為),就是得罪了基督。
但另一段經文指出我們傳福音的時候需要與對象同化,便意味我們需要在免使他人跌倒的範圍內與對象交往。問題通常多是過分保守多於過分鬆弛,如牧養工作,我們很容易感覺自己處於比對方高的位置,而不能融入對方的文化、生活與語境。像一部小說,我們不必強求每一句都帶有教化意味,否則失掉觀眾將帶來絕對的損失。有時言語上的失誤、行為上的大意(在不犯罪的界限內)反而可以帶來親切感,而不使傳道與牧養的工作陷入商業主義的程式化與標準化的功利心態當中。
當然,文化、生活與語境在每一個人的內在都處於一個運動的過程,如果不緊貼而變化,維持過低的狀態,會做成信徒或福音對象的惰性與疑惑;維持過高的狀態,會做成信徒的心灰意冷與福音對象的卻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