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哥林多後書4:18)
《聖經》與《老子》共同闡釋了世界與人倫運行的一個重要原理----相反原理,人的認知與行為根據他們的慣性,是不可避免地違反道德的原則,此外,人的慣性同時會造成大量對世界規律的背離。簡單來說,我們在做相反的事。
如《老子》:「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違反了一般人以剛強為利的觀點,闡明道在柔而不在剛;而這段經文的重點在於使徒顧念在「所不見」而不是一般人所顧念的「所見」,引伸「所不見」指向永遠,永恆的價值,而「所見」則指向「暫時」,下一刻可以變得毫無意義的事物。在人的層面,所見的可以是追求到一個異性,可以是賺到的錢,可以是急切想達成的願望,都是出於自已求取即時的私慾,心理學的層面上,這種渴望「立即擁有」的心理,可算是常識;相反,所不見的,可以是長久的關係,物質最終的作用,願望達成後所取得的在自己以外的意義,都經常被漠視,因為這個社會都在鼓吹「近視」,「近視」讓商業分子賺到更多「所見」的,如此不斷循環,世界現正處於兩極化的局面,一方是日趨「近視」,日趨追求「所見」的大多數人,一方是少數發現「所不見」而持守的。如果說,人是社會的動物,如果社會的腐化輪迴膨脹,人將全都死在暫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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