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勞資雙方對標準工時立法分歧甚大,勞工顧問委員會僱主代表劉展灝表明不贊成立法,即使外國有標準工時,他質疑香港是否要「人有我有」,並指本港僅一成多僱員超時無補水,情况不嚴重。工會批評劉展灝說「風涼話」,強調不立法將不能執行標準工時。
指一成僱員超時無補水非嚴重
港台《城市論壇》昨討論標準工時,勞顧會僱主代表劉展灝不贊成為標準工時立法,指立法將徹底改變本港營商環境,增加勞動成本,擔心會影響競爭力和靈活性。他認為標準工時毋須立法強制,可透過勞資雙方協商解決。
同時,劉展灝昨在無綫《講清講楚》表示,香港只有一成多僱員未有超時補水,情况不算嚴重。他亦質疑香港是否要「人有我有」,見其他國家有標準工時法例,就要跟隨立法。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批評,劉展灝的言論是「風涼話」,令人覺得香港僱主很刻薄。他又說,香港勞資強弱懸殊,不立法就不能確保標準工時的執行。勞顧會僱員代表吳慧儀表示,就標準工時立法是勞工界的共識,若不立法,難以保證措施成效。
職工盟批說風涼話
助理勞工處長陳圳德表示,不可直接將其他國家的經驗套用到本港,要找出一套適合本港情况的方法,立法須考慮標準工時,還是最高工時更有效規管長工時問題。另要考慮要否設豁免,亦要考慮參照期,衡量標準工時以星期抑或月份為單位,加上休息安排的問題。
他認為,社會對標準工時未有共識,而立法將對社會有廣泛影響,會影響本港工作文化和競爭力,特首將成立專責委員會,找出最合適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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軒轅氏 • 7 回覆-
軒轅氏 •
這是典型的剝削者言論。那些剝削型老闆,會對那些沒議價能力的僱員說︰我哋係八個小時工作,但要加班,無補水,你做就做,唔做就算。﹗偏員因沒議價能力,只好逆來順受。於是剝削型老闆就可以振振有詞的對外說︰“嗱,佢地係自願加班架,唔關我事架。”
僱員被逼加班,被說成自願,被說成“已了解清楚才做”,原因就在於他們個人的力量有限,所以要組織工會來跟那些無良的老闆來談判。在集體的談判下,無良老闆已經不敢說︰“如果你明知(加班無補水)都要做,咁關咩老闆事呀?”
現在,竟然有一條盲毛在這�婸﹛J“做之前亦應了解清楚, 如果你明知都要做, 敢關咩老闆事呀?” 呢條盲毛,如果不是老闆的幫兇,就一定是一個典型的剝削者! -
軒轅氏 •
“你做份工未必係一定要加班, 但因工作未能完成加班係合理, 有D工作未必能拆散去請多D人做﹗
這是一種偷換概念的講法。偶然因為一項工作今天未成完成,就會影響整體成果,這樣,員工留下來把工作處理好,這是責任問題。如果是工作天天做不完,而加班又無補水,這就是剝削!任你如何冠冕堂皇的說,都是剝削!
有議價能力者,自然不被剝削,今天要說的是,那些無議價能力者,加班無補水,做到死都唔夠食,在職貧窮都是這班人。如果不立法規管標準工時,無良老闆就會對他們為所欲為!
當初,20蚊張說,定立最低工資,很多公司要執笠,最低工資實行了,並無多少間公司要結業。現在,又有人說定立法規官標準工時會令“公司無生存空間”,“冇人開公司就冇人有得打工”,回家去吧,不要在這�婸”漕ЗL人相信的歪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