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成員李華明表示,政府可以考慮以類似居屋的單位作為賠償,交換原居民取消丁權。
李華明表示,丁權涉及基本法,不能一下子取消,但政府可以興建類似居屋的高層房屋,但不用居屋這名稱,以避免有關條款限制,用來賠償給新界原居民,換取他們取消丁權。這樣一來,就可騰出土地興建公營或私人房屋。
另外,對於有傳媒報道指政府正研究以按揭稅來打擊樓價大升,李華明認為,要考慮連鎖反應及衍生的問題,不應「殺錯良民」。
“丁權”其實是新界土佬的特權,對其他香港人來說,相當的不公平。這是港英政府當年跟新界土佬私相授受的結果。 “丁權”既是對其他香港人不公平,就必須改變,否則多多地都不夠他們要! 可行的方法是截龍,透過立法會立法,規定在某一個時期後,新界土佬的子女就不能要地建丁屋;同時,那些移民海外,在海外出生的新界土佬的後裔現在就不能申請起丁屋。 這樣才可長久地解決丁屋的問題,對香港的其他人都會公平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