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參選人唐英年建議,對闖關來港產子的內地孕婦加入罰則,例如限制兩年內不准來港。
唐英年稱近日不少人對「雙非」(夫妻均非港人)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問題表示關注,他重申要用行政手段來加以控制,以保障港人使用相關服務的權益。
他建議,一旦發現「雙非婦」闖關來港產子,可考慮未來兩年禁止她們入境。
唐英年又提出可仿效澳洲,禁止懷孕32周或以上婦女入境,他認為這個方法較為客觀。他又重申本港的公共資源,應優先服務香港人,而不是讓非港人使用。
唔係好明唐先生喺度講乜?人都闖關了,到醫院衝急症室,BB都生了,你禁止她兩年不來港有甚麼用?如果說,在孕婦衝關前把她截住,不讓她來港,這不是入境處現在就做著的工作嗎?唐英年說的是不是廢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