軒轅氏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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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0 月 5 日  星期三   晴天


安頓先人的一個好地方 分類: 未分類

明月山龕場裁違規 母公司停牌 13億王國夢碎 股價40元跌剩4毫

【明報專訊】自稱項目估值達13億元的私營骨灰龕場明月山,其上市的母公司香港生命集團去年5月公布項目時股價一度高達40元,不足3個月後被規劃署指控非法經營骨灰龕,明月山遂以司法覆核挑戰規劃署,昨被高等法院判處敗訴,香港生命即時停牌,停牌前收報0.425元,規劃署已表明會即時執法,13億元骨灰龕王國勢成泡影。

龕場覆核敗訴 規劃署:即時執法

首宗以司法覆核挑戰政府的明月山,其經營者為上市公司香港生命集團(前身為問博控股)的6間附屬公司,主要業務為經營骨灰龕的香港生命集團,昨在高院頒下判決書後1小時宣布停牌。主席林衛邦昨未有回應會否上訴,亦未交代如何處理已放在明月山的先人靈位及已出售合約。

香港生命集團去年5月收購牛潭尾地皮後,公開宣稱發展骨灰龕場,指項目估值高達13億元,可建造6.5萬個龕位,成為唯一經營骨灰龕的上市公司,公司股價至昨日停牌前股價為0.425元,較高峰期下跌99%。

已買位巿民或可民事索償

位於元朗牛潭尾、佔地2180平方公呎的明月山現設有1560個龕位,其中540個為「雙人位」,可安放約2100名先人骨灰。據資料顯示,至今已有14個龕位已使用,另有190個已出售。有律師指出,已購入龕位的市民可根據合約條款諮詢法律意見,或可提出民事索償。

規劃署表示,若發現有關人士未遵照強制執行通知書規定,署方會採取檢控行動。署方又表示正檢控元朗流浮山紫雲仙苑。消費者委員會表示暫未收到與明月山有關投訴,但指出今年首三季已收到12宗懷疑無牌經營骨灰龕的投訴。

規劃署去年10月22日把明月山列入「表二」,指明月山違反地契用途和《牛潭尾分區計劃大綱圖》,非法經營骨灰龕,明月山後來提出司法覆核,指「骨灰龕」屬「神龕」的一種,提出爭論。據大綱圖訂明,「神龕」屬「表一」,即在鄉村發展中容許發展的項目。

其代表資深大律師張建利指出,「神龕」定義是供奉神明,在中國人社會中先人亦算神明的一種,並會把先人的骨灰放於小箱內供奉,故明月山應屬「神龕」。

官:大型龕場非居民所需

高院法官林文瀚並不同意,指無論「神龕」和「骨灰龕」的定義如何,大綱圖已訂明只容許「神龕」發展而不容許「骨灰龕」,兩者確有分別,不能混為一談。法官亦考慮當初規劃者的原意,認為「鄉村式」發展主要是針對原居民建丁屋,以及容許附帶商業活動以供應居民所需;惟明月山是以商業形式經營大型骨灰龕場,並非因應居民需要而生的商業活動,而明月山每年不同時間均吸引數以百計的人到場點香拜祭,亦非規劃者的原意。

食物及衛生局發言人表示,已計劃今年下半年展開第二次公眾諮詢,社會對發展以地區為本的骨灰龕計劃已有共識。立法會議員黃成智認為,當局有必要盡快在下半年討論發牌制度,但先要訂出條件,包括先拆除違規建築、區內市民應獲諮詢及提供交通配套等。他又指出,延遲討論及延遲執法,只會令更多違規龕場經營者從中獲利,政府應訂明阻嚇罰則,包括即時吊銷經營牌照。

根據《城市規劃條例》,未有遵照強制執行通知書還原土地合法用途,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0萬元,再犯可被罰款100萬元。

【案件編號﹕HCAL3/11】

軒轅氏進行評論

  • 32用戶喜歡這個評論  0用戶不喜歡該評論
    軒轅氏
    “逢商必奸”,這句話可能有點誇張。然而,大部分的商人都是奸人,這話我想大概不會過分。
    像明月山這case,那個奸商賤價買入農地,然後不理原來地政的規劃,把農地變成骨灰龕場,誘人購買龕位,希望在政府未對他執法前大撈一筆。誰知因為事情鬧大了,被政府禁止經營,奸商卻惡人先告狀,官司打到高院去,又竟然會有大律師(而且是資深的)可以為其曲解詞意,把骨灰龕等同神龕!幸而法官英明,摑了大律師一巴,判其敗訴。奸商這回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了!

    現在苦了的,是一班被騙的孝子賢孫,一方面要追討賠償,又要為先人重新找龕位,真是頭大!

    不過,拐過彎想想,其實為先人找個安頓的位置也不難。先人的骨灰,孝子賢孫可以仿效周總理,把大部分的灑向江河大地,剩下小部分的,可以放在一個漂亮的保鮮盒內,然後到銀行租一個保險箱,把保鮮盒連骨灰放在保險箱內,然後每逢清明重陽,又或初一十五,又或心血來潮,都可以從保險箱�塈漭�人的骨灰請出來,念一回大明咒、心經咒、往生咒,又或是念一輪玫瑰經,唱幾首聖詩......等等,作為對先人的悼念。如果要隆重一點,可以具備三牲祭品,把先人的骨灰從保險箱請回家�堙A祭祀一番,再恭奉回保險箱�堙A由銀行日夜保安。

    我這建議相當有建設性和前瞻性,建議曾蔭權及其政府大力宣傳和鼓勵。這樣就不必跟十八區區議會的賤議員舌戰要地,又或一股腦兒,把人家不要的東西,都丟到屯門發叔那兒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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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用戶喜歡這個評論  0用戶不喜歡該評論
      Ada
      good idea,I couldn't agree more.
    • 2用戶喜歡這個評論  0用戶不喜歡該評論
      Kowloon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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