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paper.wenweipo.com/2013/01/07/FI1301070018.htm
羅靈傑認為,港人盲目追求水晶燈實屬不智。 張偉民 攝
水晶燈大鏡面 小蝸居大堆頭
近年來,香港樓不但愈賣愈貴,而且愈賣愈細,不論是業主還是租客,在傢具布置及室內設計上都會大感頭痛。有室內設計師指出,現時香港人布置家居經常用上大量空間存放部分「唔等使」的雜物,而且容易犯上「港式設計」的毛病,不論單位大小都要硬加水晶燈及大鏡面,為求增強所謂的氣派及空間感,實則是張冠李戴,令單位予人感覺不倫不類。 ■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嘉銘
弊病一:「阻碇」雜物所費不菲
壹正企劃創辦人羅靈傑接受本報專訪時直言,香港樓近年來愈賣愈細間,但普羅大眾往往最少用上數十方呎的空間存放一些「唔等使」的雜物。他舉例說,以一個平均呎價10,000元的500方呎分層單位而言,用戶往往有50方呎的空間乃存放一些10年也不會用的東西,如一些鞋盒、紙箱等,變相即是用了50萬元讓該等雜物「寄居」,可真昂貴。羅靈傑認為,何不棄置它們而騰出50方呎讓自己有更多空間活動呢?
弊病二:亂裝鏡片不倫不類
此外,近年來水晶燈成為了不少年青住戶的摯愛,認為水晶燈是潮和高貴的象徵。可是,羅靈傑指出,由於水晶燈形狀多元化,很多時候要在大型單位方可突顯其美感,港人盲目地追求實屬不智。同時,在設計師的理念當中,鏡是不可亂用,很多時候香港用家為求增加視覺上的空間感,於是在單位裝上大量鏡片,結果淪為「港式設計」,不倫不類。
弊病三:家居設計風格不一
公司另一創辦人龍慧祺則指出,港人近年布置家居時缺乏了一個「統一」的設計概念,有盲目跟風的現象,可能在某某大型傢具店看中一張大沙發,在某某精品店看到一個燈座,結果雙雙買回家,但沒有認真考慮過兩者是否合襯,可否「和平共處」。
兩位設計師都在布置示範單位上有多年經驗,他們異口同聲地建議,在設計家居時一定要拿定主意,風格要統一,盡可能選用一買即合用的傢具,無需因為尺寸問題而硬改傢具,這樣會破壞了傢具的原始美感。同時,對付家居雜物一定要夠狠心,在寸金尺土的香港,犧牲部分物件乃在所難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