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不是第一次聽到這一句說話, 可以同一句說話說多過一篇, 恐怕是認真的. 如果可以像他那樣瀟灑的說再見, 我就不用每天以淚洗面, 多好.
好像已經決定了, 要去LA, 今天答應了人家. 三藩市沒有別的選擇; 香港i.t, 工還未見成, 已經被辦公室內機械人般的上班模式嚇怕. 當初在LA找工作, 是因為LA跟三藩市最近, 自己一相情願想著才5小時的距離, 一個月見面一兩次, 應該可以應付. 誰知道沒有相議的餘地, 便我一個殘酷的答案. 過了今年的8月14號, 便整整3年了, 這三年內他是我唯一的朋友. 原來一個人可以如此絕情, 特然覺得對這個人從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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