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灣仔花了個多小時到天水圍,在姑姐所提及的中學的有蓋操場下填了一張重讀生申請表,我只花了五分鐘便填完,收表的學生例行核對我的成績單,我發現他的眼神停留了數秒,之後再叫我明天回來看結果,我無助地離開了,也沒有找姑姐口中的朋友。
天水圍的陽光似比葵涌、青衣、屯門、元朗為討厭,我站在如此陌生的地方,汗水滲透我的恤,我不知下一步該往那裡走!我突然醒起自己沒有在母校填報重讀表,結果又“打的”回灣仔母校去!
我直覺上認為肥佬陳不想多應酬我,他直言我的3分要在原校重讀實在不易,他又刻意問我在陸運會的成績、又問我有沒有�加Drama Club的比賽、美術設計有沒有發揮的本事……一句到尾曾經替學校立過「汗馬功勞」沒有?他的明知故問令我不滿,但一切也因為我只得3分,而且我在課外活動上也不曾有出色的表現,母校也沒有非留我不可的理由!
“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似乎用不著在我身上!
離開母校,天空突然下雨,我欲回頭,但我明知回去也沒用,那個地方已不屬於我,我站在街角看著滿天雨點,要多淒涼有多淒涼!
迎面而來看見一名熟識的身影經過,他是母校的校工陳伯,陳伯竟然主動把他手上的雨傘借給我用,還叮囑我在雨過天晴後就回來把雨傘還給他,但荒謬的是那雨傘竟是我半年前在操場遺失了的同一把……
那雨傘根本就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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