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寵物病死,網購成“枉購”
網上購買的小狗突然病死,是賣家發貨時就已生病,還是餵養不當感染病菌?臨沂的趙女士最近花千元購買的寵物是病狗,想調貨卻因治病耽擱,超過退換期。趙女士無奈拿不出證據,千元網購成“枉購”。
今年3月初,喜歡寵物的趙女士在淘寶網上找到一家廈門的雙鑽賣家,專賣各種名犬,並打出廣告語“出售名犬,健康純種,價格優惠”。趙女士看中一隻松獅犬寵物狗,並花1000元買下。當時店主承諾,店內出售的小狗打過一次進口疫苗、還驅過一次蟲。
幾天後,小狗到家了,一身茸毛像個雪球,趙女士給小狗起名叫“茸茸”,但“茸茸”從第二天開始,便聳拉著腦袋,食欲不振,還不斷地咳嗽。趙女士趕緊將“茸茸”帶到附近一家寵物醫院,通過診斷得出結論:小狗感染了細菌,還有輕微犬瘟。趙女士將“茸茸”放在醫院治療,幾天來看病花了好幾百元,但無奈在購買第9天時“茸茸”病死。
趙女士購買寵物時,收到淘寶店方的一張收據,上邊寫著:店內銷售寵物,7天內因狗瘟、病毒引起死亡的,可調換相同品種的犬只,其他概不退還。
趙女士電話和淘寶賣方進行交涉,對方回答“小狗發出去時很健康”。趙女士將小狗生病後的視頻發給對方,而賣方卻回答,“7天內是包換的,9天已經過了退換期了。”由於趙女士並沒有辦法證明小狗買來時便是有病的,因此無法向淘寶網站相關人員投訴,要求商家賠償未果。
蘭山工商人員告訴記者,目前有關網購寵物的投訴很難解決,大致集中為:一是容易買到病狗;二是寵物品種不純,存在價格欺詐。所以,消費者網購時一定要選擇信譽高賣家,最好帶有“已交保證金,加入消費者保障服務”的店方。趙女士想維權也是可以的,買賣雙方出現交易行為,雙方應該是有約定,只要趙女士能證明這些約定,就能維護自己的權利,而趙女士必須進行舉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