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2011財政預算案推出又修訂後,財爺派錢一時成為全城熱話。雖然政府派錢並非新鮮事,澳門政府早有此舉措,但卻令香港普羅大眾討論得鬧鬧哄哄。
在傳媒的追捧和市民的喧鬧中,輿論的聲音跌入了偏激的怪圈。有錢派固然令人有點不勞而獲的快感,但細想之下,實情並非這樣。
「還富於民」的精要取決於「富」從哪裡來,還予什麽「民」。政府財富主要來自稅收,那麼無論是打工仔還是大老闆,都是貢獻「富」的來源。而還予的「民」,應該是平等的每一個市民,未有賺錢能力的青少年、逐漸缺少賺錢能力的老人家、賺錢能力較弱的低收入人士等等,正是社會財富扶持的主要對象。

(摘自http://www.budget.gov.hk/2011/chi/highlights1.html)
反觀財政預算案的修訂,看似人人平等,個個享受港幣6,000大圓。老人家確是能受惠;但低學歷面臨失業困境的未滿18歲青年人未能受惠,低收入的新來港人士也未有進賬,即使非永久居民而一直對稅收有不少貢獻的在職新來港專才也未受惠。反而,如果論實際需要,中產需要這6,000大圓嗎?移民加拿大的30萬港人需要這6,000大圓嗎?論回饋價值,又為何要派錢給18歲以上確未工作的青年人,為何不用注資強積金等形式返還在職有稅收貢獻的人士呢?
筆者覺得,更大的問題是,這個「平等」派錢方案讓政府可能陷入赤字,而且在傳媒的吹噓下,廣大市民在未知道什麽時候以什麽形式取得這筆錢之前,已在興致勃勃地計劃怎樣先使這筆「未到來」的「未來」錢。有市民說要吃頓大餐慶祝一下,有市民說要換掉家中的電視,有市民說要趕緊計劃一下復活節大旅行……
值得憂慮的是,這筆「未來」的「橫財」可能會引致很多不必要的支出。對在職人士來說,它實非「橫財」,而是對他們的「回饋」,突如其來有計劃外支出是危機;對老人家,實在又揮霍不起;對於青年人呢,更加不應該未識得賺錢,先識得使錢,可能像中六合彩,馬上入貨iPad2,更可能花費來買煙買酒買毒品。
聽起來好像危言聳聽。筆者只是不希望繼續見到不理智的口誅筆伐,和不理智的傳媒鼓吹消費效應。理財仍然要靠每一個人自己的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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