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校現“高利貸”
“日息1%,這不是高利貸嗎?”近日,有網友在華聲論壇爆料,一張“校園信貸”廣告遍佈湘潭某高校的各個角落。廣告上稱,可以為校園內急需用錢的同學“解燃眉之急”,提供短期小額借款500元-2000元,日息1%,並留有聯繫方式。
廣告留下了手機等聯繫方式。
據發帖人馬同學介紹,卡片上寫明,借款時學生只需提供學生證和身份證影本,500元以下不需要其他任何抵押,借款後須按時支付利息、償還本金,日息1%,周息5%,卡片上留下手機、QQ等聯繫方式。
“利息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息4倍就屬於高利貸。”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為記者算了一筆賬,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民間當舖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數)。“高過銀行利息的4倍的借貸就是高利貸,而現階段銀行年利息是2.25‰,那麼日息就是2.25%/365=0. 00616%,黃某提供給大學生的貸款利率比銀行利率高出160倍,是典型的高利貸。”
李律師說,按國家法律規定,個人只能進行民間當舖,不能以個人名義經營金融信貸業務。而黃某的融資行為明顯是屬於金融信貸,屬於違法行為。
校園高利貸危害不容忽視
“寢室裡經常有人發各種傳單、廣告,大部分是做校園代理的同學從門縫裡塞進來的,有時候一打開寢室門就看到四五張傳單,挺反感的。”馬同學告訴記者,校園內大部分傳單是產品廣告,沒有意識到高利貸廣告也出現了,“要是有同學陷進債務深淵,那該怎麼辦啊?”她對校園高利貸的出現顯得有點惶恐。
放貸人:“除非死了,要不然都要還錢”
根據卡片上提供的通訊方式,記者聯繫上放貸人黃某。“借貸500以下憑個人身份證、學生證,無需抵押擔保,超過500元需用物品作為抵押,借貸最高款額是2000元,抵押物品需作市價六折。”黃某建議,借貸額度高的同學,可以讓多個同學分次房貸,每人借500元,“這樣就不用抵押物品了” 。
貸款日息1%,周息優惠至5%,黃某覺得自己定的利息並不算高,“比起校園內的店鋪我收益算少,一年投入十幾萬,一個月才1.2萬的收益。“銀行異地取款不也收1%的手續費。”黃某振振有詞道。
黃某告訴記者,向大學生放貸,緣于大學生們有借款的需求。到目前為止,借錢的大學生有不少。至於風險規避方面,他相信大學生的信譽普遍比較好,如果萬一碰到賴帳的,他表示,“除非死了,要不然都要還錢。”
律師:比銀行利率高出160倍 已涉嫌違法
大學生真的到了需要借高利貸的窮途末路嗎?一位高校負責人分析,學校確實有少數學生貸款炒股、上網或用於節日開銷。他說,在校大學生多靠家人支付生活費,染指高息貸款極容易深陷債務泥潭。
據瞭解,湘潭並不是唯一發現存在校園高利貸的地區。武漢、海南、浙江均有高利貸“黑手”伸進校園,放貸者用各種方式逼迫學生還債,種種事件造成惡劣影響。
湘潭某大學一位教授說,高利貸潛入高校值得警惕,它為大學生們提供了一種現金隨意支出的可能性,滋長揮霍的壞作風,危害性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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