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約了魷,卻爽約了,因為我和小高要去看Sammi!
笑吧,笑吧,盡情笑吧,沒錯,我廿多歲人才學人家追偶像。
太古城中心,一個沒有瞄頭的商場。到Food Court(個人認為它的中文名字很噁心,所以不提了)晚膳和打發時間,聽聽小高說的。
這兩天竟然跟小高談到中三時候班上的事(小高,我記錯了年級,應該是中三才對),想起來依然有點氣,但逗笑成份更多。當年的我,原來一直活在被人毒打的險境中而不自知,煞是好笑。
不知不覺中被看成競爭對手,被人家仇視,自己卻懵然不知,我沒被揍可真是走運。
到UA等候,我姊當然是遲到了,不過這晚看到她鮮為人知的一面。她一進場那架勢,一路的行徑和言語,活像是是次活動的統籌,我和小高都看傻了眼。以她經營論壇的心思,加上其手腕,令我們聯想到PR,她大概是有潛質的。
活動比聽說的短很多,不過Sammi真的有出現。我當然不會撲過去,遠觀(其實都看得不多)已經夠了,明星都只是一個人罷了。看到她,和多年前看到千嬅的感覺是一樣的:和上鏡沒兩樣。
Sammi很坦率的道出真相,大家都知道這不過是應廣告客戶需求的一次活動,可是聽到她親口說出,平添喜劇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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