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無聊得很,大部份時間都在打瞌睡。沒錯,是在上班時間內打盹,看來我是吃了豹子膽,一個上班了一個月都不夠的新人竟然倡狂至此,我已經超越了自己的極限。
這個星期以來,S上司都要陪伴從英國遠道而來的老闆們四週出巡,外加無限個會議,辦公室早就聽不到她的聲音,我的皮質醇分泌也回到正常的水平。同組的May遇上了車禍,請了四天假,加上Erin早上缺席,我們這組就只剩下三個人,有點兒冷清。
我的惡行好像被發現了!睡得太過份了嗎?Louise和Simon好像早就發現了。唉,我的工作真的很悶嘛,我寧可替樣辦拍拍照,或瘋狂影印,或密集式寄包裹,乾坐著核對Test Report,要了我的命。
是日精神繼續不振,吃過午飯後,托著腮子訪尋周公的身影。徘徊於現實與夢境之際,都不忘郁動手臂,營造出翻動文件,仔細核對的假象。
我不懂分先後次序似的。
又浪費了很多紙張,我死後鐵定會下地獄的了。
老闆們要回英國了,S上司將會強勢回歸,繼續指揮我們這個六人小隊。
天呀,明天要再次核對Test Report,放過我我好嗎?再這樣下去,我的頭髮在不久的將來就會全變成白色的了。
她跟我了一些話,我沒回話,但心裡就是有一大堆反對的聲音。愈想愈不妥當,不是說這個要求很過份,不過依我的形勢,難道她不感到是強人所難嗎?一半、50/50、五五、Fifty Fifty……如果我的薪水是很可觀,我並不介意,但事實總教人唏噓。然後又想到,她沒想到他,一半裡沒有顧及另一半,跟魷說著,失控了。這才是真的要了我的命,我可以怎樣?去打劫銀行或許是個好主意。有一剎那,「投考警察」這個念頭再次閃進我的腦海,當考官問「你為什麼要當警察?」,我會答:「我要給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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