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時許起床,
八時開始站立,
太陽隨隨升起,
暴曬間捱著餓,
竟然是為了作義工活動。
依記憶,我只作過兩次義工。
第一次是初中,學校要求全級探訪區內老人。
第二次是高中,全無目的地賣旗,且籌款對象為新來港家庭。
這次是第三次,幫忙水足印定向比賽。
其實一直都不會主動參與義工服務,
亦對此產生許多問號。
第一個疑問是活動目的,
許多活動的目的都是不貼身的,
更可以以一句與我何干來形容。
比較自身群體的處境更能斟酌。
第二個疑問是活動成效,
一些活動只求提升機構知名度,
甚至只是為了平衡社會的責任,
而其目的實屬冠冕堂皇的旗號。
第三個疑問是自身利害。
無疑地進行義工活動必定辛苦,
表面上算得得著亦只會是心靈,
幫助別人而得來心靈滿足而已。
可這次,我發現有些不同之處。
當我能夠參與義工服務時,正是因為別人提供崗位。
只要自己爭取,能學習到的事還有很多。
其實,意義又何止表面上的利害關係呢!
正如這句一樣,「意義由人賦予」。
這樣看起來,很多機會都放在眼前,
都是看自己怎樣理解,如何把握吧!
這一次義工服務經歷,觀察到很多不足的地方。
有人沒事做,有人不懂做,有人不去做,有事沒人做,
可笑的是人手卻非常充足。
中學期間,於福音周間有賣飾物書本的地方。
那時,我認為買賣處理過程過於低效率,
便隨口向工作人員反映「為何不都根據類型編上號碼以提高搜尋速度?」
立即獲得的回應是「你做過先會明白!」
一些事,可能我輕視了。
但我希望我能把握這些點點滴滴的機會,
好好裝備,加強自己的能力,
待將來遇到這些事時,
能夠真的去輕視,去駕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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