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祢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篇一百一十九105)

2014 年 3 月 24 日  星期一   晴天


意義由人賦予 愉快 分類: Livelihood

五時許起床,

八時開始站立,

太陽隨隨升起,

暴曬間捱著餓,

竟然是為了作義工活動。

依記憶,我只作過兩次義工。

第一次是初中,學校要求全級探訪區內老人。

第二次是高中,全無目的地賣旗,且籌款對象為新來港家庭。

這次是第三次,幫忙水足印定向比賽。

其實一直都不會主動參與義工服務,

亦對此產生許多問號。

第一個疑問是活動目的,

許多活動的目的都是不貼身的,

更可以以一句與我何干來形容。

比較自身群體的處境更能斟酌。

第二個疑問是活動成效,

一些活動只求提升機構知名度,

甚至只是為了平衡社會的責任,

而其目的實屬冠冕堂皇的旗號。

第三個疑問是自身利害。

無疑地進行義工活動必定辛苦,

表面上算得得著亦只會是心靈,

幫助別人而得來心靈滿足而已。


可這次,我發現有些不同之處。

當我能夠參與義工服務時,正是因為別人提供崗位。

只要自己爭取,能學習到的事還有很多。

其實,意義又何止表面上的利害關係呢!

正如這句一樣,「意義由人賦予」。

這樣看起來,很多機會都放在眼前,

都是看自己怎樣理解,如何把握吧!


這一次義工服務經歷,觀察到很多不足的地方。

有人沒事做,有人不懂做,有人不去做,有事沒人做,

可笑的是人手卻非常充足。

中學期間,於福音周間有賣飾物書本的地方。

那時,我認為買賣處理過程過於低效率,

便隨口向工作人員反映「為何不都根據類型編上號碼以提高搜尋速度?」

立即獲得的回應是「你做過先會明白!」


一些事,可能我輕視了。

但我希望我能把握這些點點滴滴的機會,

好好裝備,加強自己的能力,

待將來遇到這些事時,

能夠真的去輕視,去駕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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