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有爆炸案發生了!!聽到這消息我有點無奈. . .竟然這就就
失去了7隻手指,這算是可憐嗎?還是他活該呢?他才17歲而已,
往後的日子該怎麼辦? 唉。
從晚間新聞中更加了解這件事,阿----他真的行了,這樣做
了1個炸彈出來~那間賣啪啪紙的地方我知道在哪呢!我1眼便可以
認出了(=v=) 那個老闆這回可糟糕了,不知道警方是否告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