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歡那時候的她,更喜歡那時候的我們;
毋太多顧慮,亦無機心,不計算,不猜忌,
單純的喜歡著對方,當中見到不少稚氣,
以及自己玩樂拋下對方的智障行為。
一直也知道,感情被動是一種失敗行為,
不踏出第一步主動相約人家,不踏出第一步宣佈放棄,
不過,這也成就了另一面的膽怯、愁煩、厭惡、憤怒,
當中,也由喜樂做主導,獲得的痛快,以及邁向對創作的瘋狂,
如沒有這些個性,倒也不會讓感覺做生活的主導。
上班的疲乏,最多也只可以拖慢步伐,未能叫我停止,
因為創作帶給我的,是那些未完的事,把腦海裡的實體化出來。
例子如填詞人向雪懷,也是為紀念初戀的筆名,
即使跟別人結婚後也用著該名字,
拒絕初戀的復合也沿用該名。
好像比較得太高?
三年多了,也該見一見面說說這幾年幹什麼嘛,
也許換了很多男朋友,在床上纏綿多次之類,
還有我其實很想一試也多番按捺的,
雖說不介意,也無謂多提吧。
她仍是我所牽掛的。
持守的原則,不胡亂愛上他人,執著與等待,
加起來換成得不到的愛,這些事,其實早就看透,只是改不掉,
那位小妹妹,自交談後便迷戀著,本身也沒什麼的,真的。
不過又似乎她並沒有想約會的準備而拒絕我的遨請。
在作品與戀愛間,選擇了前者,至於那位小妹妹,
今次不作詳細探討,不是今天的重點。
只是今天有丁點想提及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