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互聯網最紅最熱的網站莫過於facebook了,最初人們只把facebook當作一個交友網站而已,期後不時發現身邊朋友不斷提及facebook這名字,細看之下原來不單是個免費交友網站,更不時定期出新遊戲來吸引用戶以繼續使用,此外更重要的一環是,用戶可以隨心把自己喜好的相片上載到facebook與好友分享。
街上男男女女,老的嫩的,特別是年青新一代,對社會上所有事物都顯得十分好奇,就連平庸的一碟飯都變成模特兒,不斷的影!影!影!那一碟飯什麼角度都盡在那相機及電話的螢幕上,基本上在facebook上不難看見一些無聊的相片。
有無聊的,也有搞鬼的相片,例如:(玩弄別人、借位拍照、擺個鬼馬姿勢)等又能隨便的也影十張八張相片,這些當然沒有問題。
但今年就一段有關facebook被控挪用兒童照的新聞,事件是美國加州有兩名小童及其家長,日前控告社交網站facebook未經其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擅自挪用兒童用戶的名字和相所作商業用途。
事件背景雖然是發生在外國地方,身在香港的你切勿掉以輕心呀!千萬不要隨意將自己個樣,或者影人地個樣放埋上網站,亦不應該在朋友合照中標籤朋友的名字。雖然你拍照可能純粹私人留念用,但其實後果可大可小的,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你所上載的資料會被誰人瀏覽,而且所有資料一經上載,都不可能永久刪除的!
最後,提提你,上載別人的相片前應該先得到對方批准才放上網,這就能保護自己、又能事先給朋友一個心理準備、亦不會破壞你們的友誼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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