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朝早同媽媽落街食早餐
食完之後佢有街去,我就一個人返左屋企
時間都未到12點
我又6點先要去排練
所以就做我返我最常做既野...
練琴!
(可能有人會誤會,我係唔識彈琴既,不過學音樂既人通常都統稱練習樂器為"練琴")
今日進度良好
練哂笛子、笙同埋鼓(cajon)
合共約三個半鐘
到夜晚同媽媽吹水
佢問起我今日做過咩
就答佢「練左三個鐘琴」
佢第一句既回應竟然係:「WA!有無人投訴?」
音樂係一門藝術
亦有人會形容音樂係一種外語
即使經常聽都可以完全唔明白當中既意思
我唔同意
無錯
語言可以係一門藝術 (當然唔係個個可以做到)
不過藝術唔等同語言
唔應該用「唔明白」作為拒絕接觸藝術既藉口
藝術最獨特之處在於個人既領悟
以音樂而言
同一首樂曲
唔同人對佢有唔同感受
同一段旋律
一個人在唔同時期聽,都有唔同既感覺
你未必要清楚聽到每一件樂器,每一粒音既變化同編排
最簡單既欣賞音樂
只需要放鬆心情
咩都唔好諗
集中精神落對耳度
隨住音樂氛圍去調節自己既情緒
咁所有音樂都會變得簡單
可惜總有人持相反態度
認為音樂等於噪音
樂器就好似蔣麗云個咪一樣咁刺耳
所以我過去住過三個地方
分別都有左鄰右里投訴我練琴擾民
仲有試過有人報警
不過我通常都在下晝練
而且聲量又未大到會犯法
所以警察上到來到做唔到咩野~
咁多年我都習慣左俾人投訴lu
「對牛彈琴」
隻牛一D反應都無
相信彈琴果個人都幾無癮
不過起碼隻牛不至於會咬個人或者攻擊佢
所以對於投訴過我既人
我唔會怪佢地
我只係想佢地做返隻牛姐
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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