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我聽到有人說,文字是人類最偉大的發明,我在想想,分析一下:如果沒有筆的話,我們人類怎能寫出文字?
無錯,無可否認,文字的力量十分巨大,文字以自己的身驅,書寫了人類的文明、書寫了人類的歷史、書寫了人類的思想,但畢竟,文字無非也只是一種的介體,它只是一種表達的的用具,但是,產生的用具,就是:筆。
不僅如此,筆也可以謀生,如同歌喉一樣,歌喉好,就可以演唱謀生;而筆,就是文筆的筆我有好的文筆,我可以寫出一篇好的稿子,賺取稿酬。
在九七以前,每張文筆細膩的稿子,會有專欄公司以「每字兩個半」去收買。別小看這種行徑,就是這種行徑,令香港的文學界進顯風華色彩。
筆,也可以紀錄歷史、諦造歷史。
在法國大革命前夕,醞釀大革命的,正正就是文筆的力量,產生出當時驚世駭俗的法國大革命。
與其依照以上說法,不如說法國大革命是筆的歷史產物。
筆,也可以紀錄音樂、諦造音樂。
作曲家有一些新生的作曲靈感,但是沒有筆,怎樣作曲、怎樣寫樂譜?
作曲家寫完了樂譜,不可就這麼一張樂譜稿紙,需要大量的抄譜員抄寫樂譜,沒有筆,又怎樣抄寫?
筆,也可以紀錄發明、諦造設計
發明家想出了一些新的構思,可沒有筆給他繪畫下來,他先前的所想所思,也只是水中撈月,徒勞無功,原可改善人類生活的他,卻無用武之地。
這時,律就可以發揮起極大的作用,把發明家的思想,繪成藍圖,再製成生產品,又給人類的生活加添了更多的好處、方便。
說到這裡,我相信讀者已知道我想說:筆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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