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如是─進行我的懷習慣,不先梳洗就去工作─貪婪地閱讀昨天那本我引以自豪的戰利品─《自然史》。
下一個目標,就得與香港有關─《香港史》,其實這本書也不錯,但與《自然史》相對之下,《自然史》有一種優先的權利,因為我較喜歡閱讀《自然史》。
讀了《自然史》有六分之一了,內容令我驚嘆不已,其文筆之細膩的學術性文章,我還是第一次見識的,雖然是譯本,但那種文筆的細膩,依然未減!這,就是我迷上《自然史》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