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ISTA。
自問懂得不夠多 要建立個最溫暖的窩

面對天命也不怕 病困也不怕 自會擔得起一家
REGISTAK
暱稱: REGISTA
性別: 男
國家: 香港
地區: 黃大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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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5 月 25 日  星期五   晴天


香港司法已死 分類: 未分類

五個月前

退休法官李柏儉及其妻子因虛報資產申請公屋及詐騙綜援

被高等法院判監十一個月,即時執行

五個月後

上述兩人向高院上訴得直,獲判處即時釋放

法官指考慮兩人年老,健康欠佳

已服刑五個月,期間行為良好

加上有兩名上流社會的外籍人士作出求情,所以寬鬆處理

去年 6 月

一名小販隱瞞擁有價值 354 萬元市區的士牌照,騙取社署綜援金 18 萬元

被判囚 9 個月

去年 7 月

一名領取綜援的單親母親,因為訛稱要獨力照顧兩名兒子,騙取社署 11 萬單親綜援金

被判囚 6 個月

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體現?

還是「法律面前,窮人XX」的事實?

如果你是官紳,或是腰纏萬貫,法官會跟你考慮人情;

如果你是草根,只是粗衣麻布,法官會跟你考慮法理!

所以,筆者強烈建議大家

一定要努力讀書或工作

只要揚名立萬,就萬事都不成問題

這也是爹娘總是要我們出人頭地的原因

同時,我們一定要將下一代送往傳統名校讀書

eg. 皇仁、喇沙

因為它們的學生是有特權的

例如,搶劫中醫、非禮空姐,都只會被「酌量」輕判

香港司法萬歲!!!



2007 年 5 月 23 日  星期三   雨天


情色風波 分類: 未分類

看了陶傑主持的《全民開講》

但不影響筆者對整件事的看法

主觀地說

由始至於,我都認為中大學生沒錯

他們的出發點只是純粹作學術研究

能被批評的只是他們幼嫩的表達技巧

不過社會的反對聲音,卻是因為他們闖進了道德的禁區

一件本來平常不過的學習討論,卻演變成一次激起社會漣漪的禍根

這全是中國人過份保守的錯

筆者認同某些道德規範必須遵守

但這不等同所有觸及禁忌的事都要被譴責

客觀地說

學生報及聖經都曾提及性和亂倫的情節

若社會認為中大學生報應被判以不良

那麼聖經同樣就是不良之物

相反,既然聖經沒有不良之處

那麼學生報就只是一份研究之作

若然拿出禁忌以作討論乃是挑戰道德

那麼《全民開講》、甚至整個香港所有對此事有所評論的學者專家

都要被影視處送檢

因為他們都終日把性、亂倫和人獸交放在口邊

那是多麼的不雅和令人不安!



2007 年 5 月 22 日  星期二   雨天


猶豫中••• 分類: 未分類

這幾天的新聞令人有很多的反思

不過思緒凌亂,需要時間重整

整理好後才再作交代


 
回到自身的抉擇
 
六月一日就是畢業典禮
 
筆者仍未決定參加與否
 
雖說畢業典禮乃一生一次,別具意義
 
而且也並非所有人都有幸能參與其中
 
不過這個畢業典禮的確納悶
 
除了拍掌和呆坐,就無他了
 
出席?缺席?
 
真煩人!


2007 年 5 月 21 日  星期一   晴天


鬧劇一場 分類: 未分類

馬力的惹火言論令全城憤憤不平

這幾天都在等待國務院發表「嚴正聲明」

豈料北京一反常態,高層統統失蹤

香港內向來都是應聲蟲的一些親中人士也全數對「六•四」事件隻字不提

只餘下馬力孤軍作戰

似乎馬力這回「擦錯鞋」了

事實上,對於六四事件,北京近年已非常低調

既然如此,何解馬力仍奮不顧身護主呢?

難道癌細胞擴散上腦?

或者,馬力受共產黨影響太深

「先有國,才有家」已成為他的座右銘

他一心為國家、為自己而努力「謀幸福」

沒錯,人絕對應該為他的組織鞠躬盡瘁,但絕不能因此而埋沒了良心!

孟子說:「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國家應以民為本

所以有民才有家,有家才有國

共產黨豈能本末倒置?

雖然香港人一向政治冷感,但也深明此理

馬力如瞎眼蒼蠅一樣亂飛亂撞

既激起民怨,也與歷史對著幹,一大敗仗矣 ~

不過馬力大可放心

香港人只是喜歡湊熱鬧、跟紅頂白

只要馬能照跑、舞能照跳、樓市股市繼續向好

這場熱浪不久就會降溫

只要不影響自私的香港人的個人利益

香港人就不會拿著紙牌、喊著口號到街上遊行示威

屆時他又可以繼續護駕了

最後,這場風波就只變成一場鬧劇而已



2007 年 5 月 17 日  星期四   晴天


隨筆 分類: 未分類

這陣子香港的爭論沒完沒了

先有中大學生報的風波

再有由此而衍生的「聖經」不雅之說

昨日又有民建聯主席馬力的「6•4 沒有屠城」論

三件事都牽連甚廣

雖然小弟並不涉及其中,但也有所看點

 

中大學生報的風波,簡直是不可理喻

我未看過該刊物,但也大概知道其內容

難道淫褻物品審裁署認為,性一定等於不雅、淫褻?

有性的內容,就一定要被取締?一定要承擔法律責任?

is this a gag??

再者,我相信該刊物並無鼓吹任何不當行為的意圖

那又怎能定為二級不良刊物?

學生報的內容本無問題,可惜觸犯了中國成年人的禁忌 -- 性

這就變成了茶杯裡的風波

淫審處小題大造,如今引出聖經的爭拗

實在是作繭自縛

從這事上,可知香港法律已死

那些娛樂雜誌偷拍他人更衣照、報章內的「風月版」

〈老實說,筆者看過那些「風月版」〉

照片的露骨、文筆的意淫,絕對不止二級不良!

更遑論那些「一樓一」、夜總會的廣告

影視處可曾就此作出相應行動?

政府就是如此無能

面對大財團、大企業,只懂畏首畏尾

面對小市民、小組織,就會敢作敢為

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食屎啦!!

 

聖經裡的確有描述性的部分

但個人認為那絕非意識不良

只是那些無恥之徒在藉故興風作浪而已

這回我贊成影視處的決定 -- 不會將聖經送檢

不過影視處的理由就令人啼笑皆非

該處處長表示聖經流傳已久,屬文化一部分

難與不雅及淫褻混為一談

說到這裡,具正常推理能力的人應能推敲出其「奧妙」之處

另外,即使聖經真的不雅

影視處都一定沒有挑戰基督教的膽子

政府也不敢挑戰陳日君、不敢挑戰梵蒂岡

因為他們都不是小市民、不是小組織

但這裡又引出另一問題

既然學生報和聖經都沒有鼓吹色情,何解只有前者被定為不良刊物呢?

若兩者都在鼓吹色情,為何聖經可以獨善其身?

淫褻物品審裁署也沒法自圓其說

雙重標準必會令社會出現反對聲音

又是一輪爭論••••••

 

至於馬力的「偉論」

有歷史知識和廉恥的人,都知道應如何判斷

但作為一個在政壇打滾多年的公眾人物,應該知道何謂「眾怒難犯」

偏偏他為了討好北京,竟不惜代價與民為敵,站於港人的對立面

總之,民建聯今次一定會成為眾矢之的

尤其泛民主派更會就此群起攻之

當然對民建聯而言,若能在胡溫政府心中取得高分數,那就死而後生了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今年的「六四燭光晚會」一定會座無虛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