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痛的傷口 無止境地哀嚎

黑暗的巨獸 吞噬光影

孤寂的背影 走入死巷

出口入口混和紅水 消失在門口

在愛的軌道上 只留下火柴一只

WINGxBLOG
暱稱: 穎思
性別: 女
國家: 香港
地區: 西貢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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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日誌

悲哀的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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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喜歡妳。』
語言,是世界上最懦弱...
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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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6 月 21 日  星期六 酷熱


相逢恨晚.

最近總是覺得,我來得這個世界太遲了。

結果,所有事情都相逢恨晚。


我的同學、朋友,

她們喜愛的都不外乎那些台灣歌手,

就是那些十多廿歲的少男少女;

最「老」的也只是二十七歲。


我喜歡日本歌手。

濱崎步二十九。

椎名林檎三十。

平井堅最大,三十六。

到我開始認識他們時,

早就過了他們最輝煌的時期。


Ayu於98年出道,

01年因為聲線過度使用而永久損害,

在07年12月時,左耳更完全聽不見聲音了。

我是這一切之後才認識Ayu的。

看著Ayu琳瑯滿目的照片,

總是覺得,美人遲暮。


椎名林檎也是在98年出道,

《勝訴的新宿舞孃》便她成為日本搖滾女王,

期後懷孕,與吉他手閃電結婚,並在14個月後離婚。

04年組成東京事變,暫時放下個人的歌唱事業。

07年再次推出個人大碟。

在她生了孩子結婚又離婚之後,

我才知道「林檎」的意思並瘋狂地愛上「林檎」。

只是,我比較愛那個仍年少輕狂的她。


平井堅於95年出道,

01年《樂園》一曲使他成為日本R&B天王。

那時他已經28歲了。

期後到了05年,他推出《愛歌成痴》時,我才第一次聽到他的聲音。

《愛歌成痴》是他的10週年單曲紀念集,在05年11月30日推出。

我在08年5月才買下,並愛上這個大我23年的帥哥。


最痛的是林詠琛。

她寫了差不多十年書我才懂得去看她的文字。

為什麼我不早點長大?

早些或許我能買到《空之鏡》的初版,成為無價之寶;

早些或許我能買到《夢中消失》,不用現在四處尋找她的芳蹤;

早些或許出版社還未加價至六十大元一本,我的小荷包不用那麼痛;

最恨最恨的是,原來偏心的我是比較愛早期的她。


我恨我自己。

我更恨,我們相逢恨晚。



2008 年 6 月 14 日  星期六 微雨


幸福的結局

剛剛看了《大都會》。

又是一部震撼我的動畫。

其實也不是第一次看《大都會》的了,

大概也看過三四次吧?

可我,

現在才懂得去看呢。


《大都會》是手塚治蟲的作品,

而電影則是出自大友克洋的手筆。

果然是動畫界一代宗師,

片中處處流露出大師風範。

最坎動我的,

是洛克對瑞德公爵的愛。

洛克是個孤兒,

在戰爭中被瑞德公爵拾了回來,

成了他的左右手。

洛克一直視這救命恩人如親父,

哪怕瑞德只當他是一件工具,

他都只希望能夠守護他的「爸爸」。

所以當他知道「爸爸」打算讓蒂瑪成為世界之王時,

他千方百計要殺掉蒂瑪,

因為在他心目中,

只有「爸爸」才有資格為王。

可是,瑞德放棄了他。

他的愛也變得扭曲了。

儘管這是扭曲了的愛,

它,仍然是愛。

這愛意在最後關頭表露無遺了。

即使瑞德沒有投放半點感情。

即使瑞德是利用他。

即使瑞德放棄了他。

即使,他從未有過誰人的愛。

他卻是世界上,最明瞭愛的人。

在最後的最後,他依然保護著瑞德。

縱使一切都已徒然。

這就是愛。毫無保留。永不言悔。

在這世上,唯有洛克,有這樣的勇氣去實現這最原始,

也最艱難的愛。

因為,他一無所有。


此外,

最經典的當然是蒂瑪了。

早被注定了的命運,

身不由己。

即使有愛也被強行刪除,

心不由己。

一句夾雜著哀求、冀盼、徬徨與無知的「我是誰?」,

誰聽到不會心酸?


而最發人深省的,

是那個結局。

大爆炸之後,

機械人與人類再次和平共處,

人民不再革命、機械人不再反抗,

和平鴿子終於真的和平了。

一切,就是個幸福的結局。

而大友克洋也用上了輕鬆的爵士樂來作配樂。

只是------------- 蒂瑪?

從一開始就覺得《Chobits》很像這片了,

不同的是,

《Chobits》有個童話式的美好結局。

《大都會》的蒂瑪卻死了。

還好在最後十幾秒裡,

大友克洋作了個交代:

輕鬆爵士樂的音量轉弱,

鏡頭往下伸延至地下水道;

那個曾陪伴蒂瑪的老舊收音機沙沙作響,

最後發出蒂瑪的錄音--------

「我是誰?」

畫面結束。

又是一眶眼淚。

蒂瑪的犠牲,

換來全世界的和平。

這真是一個幸福的結局嗎?

是耶非耶,

留待你我去細想。



2008 年 6 月 5 日  星期四 時晴時雨


好朋友

不經不覺,

F.1的這一年也快要完結了。

回想起來,

當初對於進了女校是有點不快的吧?

但經過了一年時間,

徹底毀滅了對愛情的僅餘希望,

我學懂了何謂「朋友」。


一年前的我與現在的我剛好相反,

對朋友不存任何寄望,

反而愛情還好一點,

至少我有牽掛的人。

而現在嘛,

愛情早拋到九霄雲外;

然而,

正因為我讀的是女校,

同性之間沒有隔閡,

我更能放開懷抱。


而這一年最大的得著,

就是明白了:

「她是自己心中的好朋友≠自己是她心中的好朋友」

此話何解?

請看以下的事件:


R是目前我心中的好朋友,

或許我並沒有以直接的方式來表達,

但跟她在一起時,

感覺是和別人不同的。

然而R是個怕寂寞的孩子,

因此不管那人是否相熟,

同路就轉過去了;

也因性格討人喜愛,

大家也樂於與她同行。

在一年前,

要是我有這個穿花蝴蝶的「好朋友」,

我早就氣死了。

但現在我看透了,

喜歡不等於佔有,

而且也不一定能佔有,

佔了她的人也佔不了她的心。

這當然不是突然看透的了,

是因為我自己的另一段友情:


S是個性格有點無聊,

喜歡說冷笑話的女孩。

由於大家都受不了她,

但也無法避開她,

只好明裡暗裡數她不是。

這個不太受人喜愛的女孩,

特愛黏著我。

雖然她不是做得很明顯,

但她有意無意間還是喜歡選擇我。

然而,

剛才在上面說了,

我的好朋友是R。

就這樣,

S的好朋友是我;

我的好朋友是R;

R卻是隻穿花蝴蝶。

在這樣的情況下,

即使S性格的確有點惹人煩厭,

我也不忍心去斷然拒絕她-------

以她心中的「好朋友」身份去拒絕她。


F.1這一年就要完結了,

來年度會否又有新變數?

只盼能守在我的好朋友身邊-------

不管我是否她的好朋友。